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媒体关注 刑事新闻 刑辩律师 刑法专题 刑事诉讼 强制措施 量刑情节 申诉控告 减刑假释 司法鉴定 专家论证 法律援助 刑事案例 刑事名家
贪污犯罪 受贿犯罪 走私犯罪 毒品犯罪 盗窃犯罪 诈骗犯罪 故意伤害 故意杀人 抢劫犯罪 强奸犯罪 交通肇事 职务犯罪 死刑专题 收费标准
您的位置:首页 >>刑事新闻 >> 文章内容  法律援助热线:0755-89800981 13724320918
朱运德律师简介
站内搜索
最新推荐 new10
1  【刑辩亮剑】24岁少女梁某…
2  朱律师告诉您:亲友被抓后的…
3  最高检明确正当防卫界限:别…
4  法官在被害人谩骂声中坚持作…
5  最高法、公安部明确:201…
6  最高院|非法占有、处置被害…
7  套路贷或成新型黑恶犯罪!罪…
8  争女友相约决斗捅伤人 俩"…
9  男子多次透支信用卡数额巨大…
10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
热门新闻 top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 78782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 770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 55098
  新刑事诉讼法正式发布 明… 35847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2902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4543
  贪污罪、受贿罪法定刑的立… 23506
  贪污罪(百度百科) 23435
  有关未成年人强奸犯罪的法… 2221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 21406
信贷员虚构贷款13笔 致银行损失近百万被判刑
双击自动滚屏 来源:互联网   编辑: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网   发布时间:2013/11/16 10:20:02   阅读:1153
江西德兴农村合作社银行一信贷员,多次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各种手段骗取贷款70余万元,致使银行本息近百万无法收回。近日,德兴市人民法院一审以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张学军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被告人张学军1993年进入江西德兴农村合作银行工作,2006年1月至2011年1月,张学军先后在该行香屯支行、城郊分理处任客户经理(信贷员),负责贷款审查等工作。期间,张学军利用自己担任客户经理负责贷款的工作便利,找到杨立秋等人帮忙,多次借用他人名义,通过虚构贷款用途、产权证明,编造资产收入等手段,并由他人签名向银行骗取贷款,尔后转借给自己使用。最终违法发放贷款十三笔共计714000元。上述贷款大部分被张学军借走并许诺归还本息,还有小部分由借款人自己使用。张学军将所借的款项用于生意投资和日常开支,后银行多次向借款人催收未果,至案发时银行仍有本息共计9990021元未收回。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学军违反国家金融法规,利用自己银行职员的身份,违法发放贷款,致使贷款逾期未还,损失达990021元,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鉴于张学军主动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从轻处罚。故法院作上述判决。
法通公司:行为人违反国家金融法规,利用自己银行职员的身份,违法发放贷款,致使贷款逾期未还,损失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法通公司朱运德律师,联系电话18926562158

【 字体: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本站发表读者评论,并不代表我们赞同或者支持读者的观点。我们的立场仅限于传播更多读者感兴趣的信息。
 本文的地址是: http://cnbianhu.com/onews.asp?id=4537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类最新文章
【刑辩亮剑】24岁少女梁某涉嫌贩 朱律师告诉您:亲友被抓后的正确处 最高检明确正当防卫界限:别人拿刀
法官在被害人谩骂声中坚持作出无罪 最高法、公安部明确:2019年, 最高院|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RSS订阅  | 联系我们 

刑事援助热线:0755-89800981 13724320918
  网站实名:《中国刑事辩护网》 《中国刑事律师网》 《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网》
copyright cnbianhu.com/ since 2008  备案号:粤ICP备10096640号
Design by 深圳赛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