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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暑谨防三类季节性犯罪
双击自动滚屏 来源:互联网   编辑: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网   发布时间:2013/8/22 17:49:49   阅读:1793

        连日来的酷暑高温使人情绪焦躁不安,也极易引发一些特定类型的犯罪。来自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的一组数据显示,夏季随着人们户外活动增多、防范意识下降,入室盗窃、酒后驾驶、聚众斗殴等“季节性犯罪”也随之增多,对此,广大群众应予警惕,并做好必要的防范措施。

             入室盗窃 专盯纳凉未锁门窗户

  高温持续不降,居民夜间纷纷外出散步、纳凉,但门窗未及时上锁,给了小偷可乘之机。6月以来,惠山法院已受理入室盗窃犯罪案件30件,占今年1-7月盗窃案件受理数的近三成。不少盗窃犯罪中,被告人往往在同一小区多次作案,但受害群众因财物损失不大或者缺乏防盗意识而没有及时报案,让小偷有机会屡屡得逞。

  2013年5月间,唐某在惠山区某出租屋聚集地,采用砸门锁、踢门等手法,3次潜入防盗措施简陋的不同出租屋内,窃得钱物合计2000余元,最少的一次仅窃得一部价值200元的手机,未引起屋主的重视。在另一起盗窃案中,被告人赵某和李某流窜于前洲一带的村庄,撬门入室盗窃达9次,窃得首饰、笔记本电脑、烟酒、现金等,价值总计7万余元。庭审中,赵某称,因为觉得夏天农村居民有不锁门窗出门纳凉聊天的习惯,比较容易下手。

  法官提醒,居民夏季离家外出、午休时务必关上门窗,并注意检查防盗门是否锁好,注意加固防盗门、防盗网等设施,家里尽量不要存放大量的现金和贵重物品。

             危险驾驶 都是饮酒“消暑”惹的祸

  夏日炎炎,不少人喜欢吃点夜宵、喝点啤酒来“消暑”轻松一下,酒足饭饱后已是夜深人静时,许多人不顾危险,酒驾上路,由此引发的危险驾驶案件也随之增多。

  6月某日晚上,高某和几个朋友吃夜宵,席间喝了不少啤酒,但认为自己还很清醒。晚上9点多,高某拒绝了朋友送他回家的好意,独自驾驶小轿车回家。但到了一个路口转弯时,却发现打着方向盘的手开始不听使唤,撞上了停在路边的一辆小轿车,被民警查获。经鉴定,高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32mg/ml,已属醉酒驾驶。法院经审理后以高某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其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酒醒后的高某后悔不已:“以为啤酒的度数很低,就没当回事,没想到还是出事了。”

  “无论喝了多少酒,酒精都会对人体产生麻痹作用,减缓人的判断力和操作能力。”法官指出,酒驾案件的被告人大都抱有侥幸心理,有的觉得喝的少不会影响驾车,有的以为自己酒量大,这些都是错误的认识,夏天喝酒“消暑”也应多考虑自己的生命安全。

             聚众斗殴 暑热气躁情绪失控

  夏天的高温,容易使人们产生急躁的情绪,表现为没有耐心、情绪性冲动等,经常会由于一些小摩擦、口角引发情绪激动,极易引发打架斗殴等案件。大排档、广场、娱乐场所等人员聚集地,都是容易发生伤害案件的场所。

  6月3日晚上,周某、刘某各自约了一帮朋友在某休闲吧内打牌,因为牌局的输赢,双方发生了口角。刘某觉得不服气,电话联系了一帮朋友来帮自己“出气”,双方在休闲吧门口对骂了一阵后,发展成为两帮人上演“全武行”,路边的棒槌、拖把、锄头等物品都被用来当做斗殴工具,期间有一人被打成轻伤。因为夏夜里的一时冲动,参与的人员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付出了沉重代价。

  如果同伴与人发生摩擦,随行的人要注意劝阻,而不是“火上浇油”或者替人出头。在冲动的情绪下,不可能说清楚谁对谁错,也不可能凭三言两语解决问题。如果遇到无理取闹或对方纠缠的情况,应选择理性的方式解决,切勿冲动行事。

                                                                                     朱运德律师
                                                                           联系电话:1892656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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