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收到他人发送的暧昧短信,丈夫发现后醋意大发,于是找第三者出来协商,后因协商不成持刀捅伤第三者。近日,广西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
2012年9月29日晚,被告人李某从手机短信发现了其妻子吕某某与赵某某不正当交往一事,便与其妻子吕某某商定和赵某某见面进行协商。当晚22时许,被告人李某在玉林市玉州区江滨路某家具城门前路段处,与赵某某见面后发生争吵。在争吵过程中,被告人李某持刀将赵某某捅伤。被告人李某捅伤赵某某后随即打急救电话,由其妻子吕某某陪同赵某某等候救护车后离开现场。经法医鉴定,赵某某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伤残程度构成九级伤残。
深圳朱运德律师团队法律提示: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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