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接连判决两起特大非法经营黄金期货案,两案被告人均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非法期货交易总额分别高达1744亿余元和458亿余元。两案主犯陈立喜和卢高君以非法经营罪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2880万元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350万元。其余42名被告人均以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
2009年下半年,被告人陈立喜为获取非法利益,先后注册成立了宁夏鼎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夏鼎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乐平市鼎盛贵金属交易所有限公司。招揽了被告人郑卫等6人为技术部技术员、技术部经理、财务经理等,通过租用非法的MT4交易平台和华润、浙商金(银)现货订购系统,利用业务员发展代理商代理公司期货业务。业务未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国家主管部门的批准,代理商以鼎丰公司、鼎盛公司等名义,通过非法网络平台,采用集中交易的方式,招揽社会公众擅自开展无实物交割的标准化合约交易。在实际经营交易过程中,采用制定统一的格式合同,采取了保证金制度、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和双向交易、对冲交易等交易机制,非法从事期货交易行为。从2009年12月至2012年3月8日被公安机关查获为止,非法期货交易金额共计1744亿余元。
2010年初,被告人卢高君等人为获取非法利益,注册成立了台州国鼎金属有限公司,卢高君占股份55%。后为规避法律风险,于当年5月在河南郑州注册成立河南华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办公地点在台州,负责资金托管、后台操作及客户佣金结算等事宜。在未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国家主管部门的批准下,租用黄金期货交易系统,以英泰资本国际有限公司名义私设黄金期货交易平台,取名英泰平台,对外宣称英泰平台是英泰资本国际创建的外盘黄金交易平台,该平台采用集中交易方式,招揽社会公众擅自开展无实物交割的标准化合约交易,在交易中采用了保证金制度和双向交易、对冲交易等交易机制,且保证金收取比例低于合约标的额的20%,平台以美金为结算币种,开展非法黄金期货交易。该平台为独立的网络系统,平台交易的资金未流向资本市场。期间,公司聘用20余人参与了非法黄金期货经营业务。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朱运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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