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媒体关注 刑事新闻 刑辩律师 刑法专题 刑事诉讼 强制措施 量刑情节 申诉控告 减刑假释 司法鉴定 专家论证 法律援助 刑事案例 刑事名家
贪污犯罪 受贿犯罪 走私犯罪 毒品犯罪 盗窃犯罪 诈骗犯罪 故意伤害 故意杀人 抢劫犯罪 强奸犯罪 交通肇事 职务犯罪 死刑专题 收费标准
您的位置:首页 >>诈骗犯罪 >> 文章内容  法律援助热线:0755-89800981 13724320918
朱运德律师简介
站内搜索
最新推荐 new10
1  【刑辩亮剑】24岁少女梁某…
2  朱律师告诉您:亲友被抓后的…
3  最高检明确正当防卫界限:别…
4  法官在被害人谩骂声中坚持作…
5  最高法、公安部明确:201…
6  最高院|非法占有、处置被害…
7  套路贷或成新型黑恶犯罪!罪…
8  争女友相约决斗捅伤人 俩"…
9  男子多次透支信用卡数额巨大…
10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
热门新闻 top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 78782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 770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 55098
  新刑事诉讼法正式发布 明… 35847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2902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4543
  贪污罪、受贿罪法定刑的立… 23506
  贪污罪(百度百科) 23435
  有关未成年人强奸犯罪的法… 2221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 21406
木马邮件
双击自动滚屏 来源:互联网   编辑: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网   发布时间:2013/7/11 17:12:54   阅读:1376

         吉林小伙购买木马程序制作木马软件,以求职邮件的形式发到网络科技公司。结果网络公司中招,致大量源代码被盗。小伙以外传为威胁进行敲诈获利2万元。7月9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被告于某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

  去年7月12日,某网络公司工作人员小胡看到了一份求职邮件,打开后下载了名为“刘陌”求职信的压缩文件。但是,当小胡打开压缩文件后并没有发现任何的信息。小胡当时并没有在意,就离开电脑去干别的工作了。

  第二天上午,电脑突然弹出了一个文本文件的对话窗口,窗口里的内容把小胡吓呆了。“我是一个不知名的小偷,很抱歉的告诉您……贵公司的摩尔庄园、功夫派、赛尔号的源码我都获取完整了……”还留下了一个QQ号,要求详谈。

  原来,这是一起早有预谋的盗取行为。家住吉林长春的小于平时喜欢研究网络。去年5月,他购买了一个软件,可以生成木马控制别人的计算机。于是他就想利用这个手段去赚点儿钱。

  去年7月份,他在网上搜索到了某知名网络科技公司的邮箱,利用发送简历的方式,将事先做好的木马冒充“作品”一起放到压缩文件夹里邮寄给对方。

  收到邮件的当晚,小胡就中招了。晚上9点左右,小于就发现他可以操纵对方的电脑。他在这台电脑上发现了众多网络游戏的源代码。于是就将其中3个游戏的源代码复制到自己电脑里,总共1G大小的容量。第二天上午,前面描述的那一幕就出现了。小于利用新注册的QQ试图与对方取得联系。

  网络游戏的源代码是网游的核心,如果泄漏出去的话,别人就可以利用这个来制作功能更加完备的外挂程序和游戏私服,会对游戏公司造成非常大的经济损失。小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马上报告上级,并按照上述QQ与小于取得了联系。

  小于在QQ上发给对方一张下载源代码的截图,这让网络公司领导吓出一身冷汗。在交谈中,小于让网络公司支付5万元来买回源代码。网络公司马上报警,但是迫于无奈,还是先支付了两万块钱。

  同年7月23日,钱还没来得及花的小于就被公安机关抓获。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朱运德律师
                                                                              联系电话:18926562158

                                                                              http://www.cnbianhu.com


【 字体: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本站发表读者评论,并不代表我们赞同或者支持读者的观点。我们的立场仅限于传播更多读者感兴趣的信息。
  下一篇文章:公交车上的神偷
 本文的地址是: http://cnbianhu.com/onews.asp?id=4348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类最新文章
男子多次透支信用卡数额巨大构成犯 一房二卖诈骗首期款 男子起贪念获 “一房多租”诈骗15万 房东一审
从爱心家教到诈骗罪犯——一个大学 小学文化男子冒充富二代、飞行员 假记者招摇撞骗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RSS订阅  | 联系我们 

刑事援助热线:0755-89800981 13724320918
  网站实名:《中国刑事辩护网》 《中国刑事律师网》 《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网》
copyright cnbianhu.com/ since 2008  备案号:粤ICP备10096640号
Design by 深圳赛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