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媒体关注 刑事新闻 刑辩律师 刑法专题 刑事诉讼 强制措施 量刑情节 申诉控告 减刑假释 司法鉴定 专家论证 法律援助 刑事案例 刑事名家
贪污犯罪 受贿犯罪 走私犯罪 毒品犯罪 盗窃犯罪 诈骗犯罪 故意伤害 故意杀人 抢劫犯罪 强奸犯罪 交通肇事 职务犯罪 死刑专题 收费标准
您的位置:首页 >>刑事新闻 >> 文章内容  法律援助热线:0755-89800981 13724320918
朱运德律师简介
站内搜索
最新推荐 new10
1  【刑辩亮剑】24岁少女梁某…
2  朱律师告诉您:亲友被抓后的…
3  最高检明确正当防卫界限:别…
4  法官在被害人谩骂声中坚持作…
5  最高法、公安部明确:201…
6  最高院|非法占有、处置被害…
7  套路贷或成新型黑恶犯罪!罪…
8  争女友相约决斗捅伤人 俩"…
9  男子多次透支信用卡数额巨大…
10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
热门新闻 top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 78374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 7685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 54868
  新刑事诉讼法正式发布 明… 356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2887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4387
  贪污罪、受贿罪法定刑的立… 23412
  贪污罪(百度百科) 23296
  有关未成年人强奸犯罪的法… 2210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 21245
侵占遗失物的定性
双击自动滚屏 来源:互联网   编辑: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网   发布时间:2013/7/3 18:26:50   阅读:3883

        大年初三,在霸州下车的一家五口将装有全部积蓄的皮包遗忘在火车上。而一名贪财妇女发现皮包后,趁混乱之机将包内的近4万元钱抽出藏匿。接报警后,K330次列车乘警在最短的时间内寻找线索查出作案妇女,并将其藏匿的人民币缴获。得知自己丢的钱已找到后,失主专门从霸州赶到天津。“是你们让我们过了个好年啊!”拿到钱后,他们对乘警感激不尽。

        2012年1月25日,打工在外的康洪波、年顺格夫妇终于买到了梦寐以求的返乡车票,带着三个孩子,更带着打工的积蓄5.86万元人民币,从洛阳站乘上开往天津的K330次列车,踏上了返回霸州老家的归程。哪承想谨慎一路,却一时疏忽:列车到达霸州站,夫妇二人光顾着弄三个孩子下车,却将装有积蓄5.86万元的皮包遗忘在了铺位上。等下了车出站时才猛然发现皮包遗忘了,立即找到了车站客运值班员,联系上了列车乘警警长冯文海和乘警许瑞。

       “加1车厢8号下铺旅客将一皮包遗忘在车上,内有现金5.86万元人民币、金戒指和耳环各2枚、户口本、结婚证及存折……”冯警长从电话里接到了查找失物的警情。此时,列车飞驰电掣正往终点天津站驶去,冯警长立即与乘警许瑞赶到了康、年夫妇乘坐的加1车厢8号下铺。经查找在铺位下面的地板上找到了皮包,但包内钱物经核对有3.86万元现金不翼而飞。

        K330次列车从洛阳开往天津,在到达霸州站时已是早上6点多钟。此时,加1号卧铺车的旅客大都已从郑州、开封、商丘、衡水、任丘等站下了车,康、年夫妇霸州站下车后,车厢里只有四五位旅客到天津站。冯警长和乘警许瑞立即开展调查访问工作,摸排线索。细心的乘警许瑞看了看皮包内丢失钱款的情况,想到“皮包两侧袋内的钱和戒指、户口本都在,唯独皮包当中袋子的拉锁被拉开,里面钱款全无,还被扔在了遗忘铺位的下面”的情节,推断应该是有人在康、年夫妇二人下车后就在铺位上捡到皮包,当拉开中间拉锁翻看时,发现大量钱款便将钱拿走,而由于紧张没有翻看侧袋里的钱物。这样来看3.86万元钱是被附近铺位的旅客拿走的,翻看时间应该很短。冯警长同意乘警许瑞的分析,立即组织许瑞对失主铺位的8号和档子里7号所有铺位,以及旁边卧铺的9、10号铺位旅客进行彻底的摸底排查。

        经过细致摸排分析,对面7号铺位的旅客杜某嫌疑最大,她也承认没有离开过铺位,同时访问反映没人来过这个卧铺档子,只有杜某能在很短的时间内翻看皮包;此外,乘警许瑞发现检查铺位和旅客携带物品时,只有杜某把一个不显眼的双肩包被当成垫子让她两个孩子坐在了身下,看起来跟枕头一样。当许瑞要求检查这个背包时,杜某极为慌张,遮掩地说是背包中只有一件孩子的防寒服,没什么东西。冯警长打开了背包,拿手一摸里面的防寒服,一沓硬硬鼓鼓的东西就裹在了防寒服里。

        3.86万元钱被找到了,就藏在了7号下铺女旅客背包内的防寒服里。当冯警长询问7号下铺的杜某,她却否认自己拿了人家的钱,说这钱是自己公公给的。

         冯警长灵机一动,用手机佯装拨打了天津乘警支队电话,电话里大声说要调查钱款来源,让支队派人到杜某老家找她公公询问钱款一事。这下,杜某可慌了神,请求乘警原谅她财迷心窍,承认了自己发现康、年夫妇下车后遗忘的皮包,就打开翻看,见这么多钱就忍不住拿走了包内的钱,藏在孩子防寒服内。此时的她懊悔不已,连连向乘警承认错误。

        3.86万元钱终于失而复得。冯警长和乘警许瑞将这个好消息立即告诉了康、年夫妇,此时康、年夫妇正带着三个孩子从霸州坐汽车往天津赶,得知乘警将钱款全部找到,十分欣喜。当日10时许,康、年夫妇来到天津乘警支队,分文不少地收到了乘警为他们找回的5.86万元人民币,激动心情难以言表,拿出2000元钱和两条高级香烟表示对乘警的酬谢,而冯警长和乘警许瑞却说,“你们带着孩子、拿着积蓄乘坐我们的列车回家过年,我们就要保护你们安全地回到家,如果钱找不回来,我们才叫难受呢!这些钱和东西你收回去,希望你们过完年出来还坐我们的火车。”
         刑法第264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侵占罪(刑法第270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所谓侵占遗忘物,是指他人将财物遗忘在行为人有权控制的特定范围之内,这是行为人将该财物收管起来的合法原因,行为人非法据为己有,拒不交出,才能认定为侵占遗忘物。由此可见,认定侵占遗忘物,必须把握以下几点:(1)他人的财物遗忘在行为人有权控制的特定范围之内,例如,行为人的家中、货摊上、汽车上等。(2)行为人没有用非法的方法使他人财物出于自己控制之下,即具有持有的合法性。(3)明知是他人的遗忘物,而据为己有,拒不交出。
        由此可看出,区分侵占(遗忘物)罪与盗窃罪,关键就在于

[1]  [2]   下一页


【 字体: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本站发表读者评论,并不代表我们赞同或者支持读者的观点。我们的立场仅限于传播更多读者感兴趣的信息。
 上一篇文章:网络上的谎言
  下一篇文章:手淫是否犯罪?
 本文的地址是: http://cnbianhu.com/onews.asp?id=4314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类最新文章
【刑辩亮剑】24岁少女梁某涉嫌贩 朱律师告诉您:亲友被抓后的正确处 最高检明确正当防卫界限:别人拿刀
法官在被害人谩骂声中坚持作出无罪 最高法、公安部明确:2019年, 最高院|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RSS订阅  | 联系我们 

刑事援助热线:0755-89800981 13724320918
  网站实名:《中国刑事辩护网》 《中国刑事律师网》 《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网》
copyright cnbianhu.com/ since 2008  备案号:粤ICP备10096640号
Design by 深圳赛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