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馋了,想吃狗肉火锅?两名贵州青年陈某和邵某便“自己动手”,打狗来吃,甚至狗逃回主人家中仍不放弃,狗肉是打到了,但两人也因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被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检察院起诉至嘉善县人民法院。日前,被告人陈某和邵某双双被嘉善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赔偿被害人500元钱。
被告人陈某和邵某都是90后,还是贵州老乡,自然会有许多共同的爱好,就比如说都特别爱吃狗肉。
2013年1月28日,天寒地冻,“这时候要是能涮上一个热腾腾的狗肉火锅吃,那别提多美了”,陈某和邵某一拍即合,于是决定去外面打只狗来。两人携带铁管驾车来到魏塘街道魏中村附近时,发现路边有只狗,便一起上前一路追打,不料那狗撒腿逃回主人任阿婆家底楼的大厅内,陈某和邵某见状仍不放弃,尾随其后冲了进去。
大白天的,自己家中突然闯进来两个年轻人,手持铁管,来势汹汹,这可把今年87岁的任阿婆吓了一跳,上前质问,却被被告人陈某推出屋外。随后,陈某用铁管,邵某更是抄起屋内的板凳将狗活活打死,两人这才拿着狗扬长而去。
深圳朱运德律师团队法律提示: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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