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怜天下父亲心”,父亲为寻找离家出走的儿子,通过儿子的聊天记录找到儿子的网友,对其非法拘禁并进行殴打,以逼问儿子下落。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细牙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2013年2月25日上午,被告人李细牙找不到已离家出走两天的儿子,因之前看到儿子与被害人黄平的网上聊天记录内容反映,黄平敲诈过儿子,还叫其吸毒。被告人李细牙便与他人一起,在宜春北路强行将被害人黄平带上车。在车上被告人李细牙即对被害人黄平进行殴打,后又将被害人带至宜春城区明月北路一宾馆,在宾馆房间内又强行让其跪在地上并用铁锤殴打被害人,不允许其离开房间,并让其在房间通过上网找被告人李细牙的儿子。案发后,被告人主动到公安机关交待了犯罪事实,赔偿了被害人医药费等6万元,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
深圳朱运德律师团队法律提示:非法拘禁罪引,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亦即在法律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身体行动的自由权利。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朱运德律师
联系电话:18926562158
http://www.cnbian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