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校长的林成在出车祸致一人死亡后,为逃避责任欲让自己的儿子顶包,最终被公安部门识破并刑拘。7月17日,广西宾阳县人民法院就这起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部分作出一审判决,林成被判向车祸受害人汤齐及方媛家属赔偿21万余元。
2013年3月的一天,林成驾驶小轿车与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以及电动车上的方媛和汤齐受伤的后果。林成系一名校长,见出了事故,害怕承担责任而影响自己的仕途,遂决定驾车逃逸。在林成逃离事故现场后,方媛和汤齐被赶来的救援人员送往医院进行治疗,但方媛最终因错过了最佳抢救时间于当日医治无效死亡。然而令人意外的是,在交警办案人员找到林成了解情况时,林成碍于自己既是学校老师又是一校之长的身份,竟然谎称事故发生时是自己的儿子在驾驶小轿车,妄图让自己亲生儿子为自己“顶包”。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林成的谎言很快便被识破,公安机关对其采取了强制措施。经交警部门认定,林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方媛负事故的次要责任,汤齐无事故责任。
深圳朱运德律师团队法律提示: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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