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0日,一起罕见的报复杀害法官案件在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路心江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站在法庭上的路心江,身穿杏黄色囚服,手脚镣铐紧锁,两眼无光,神情颓废,一副无辜、惶恐、温顺的样子。然而谁能想到,他就是6年前残忍地报复杀害一名年轻法官的元凶!
路心江,1965年生人,山东省齐河县潘店镇中屯村村民,他的暴躁脾气在村里是出了名的。
2006年1月16日,正值腊月十七,路心江在村里和几个朋友喝年酒。几杯热酒下肚后,觉得天旋地转的他,因言语不和与一起喝酒的同村村民刘某发生了口角,性格暴躁的路心江借着酒劲用一根铁棍将刘某打成左臂骨折,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
此起纠纷发生后,经过村委会出面调解,双方达成了处理协议,约定路心江赔偿刘某5000元。可是,路心江一直不愿意赔钱,刘某几次上门催要无果,便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为由向齐河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路心江赔偿医疗费等经济损失,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齐河法院指定由焦庙人民法庭受理此案,由于路心江在外四处打工、一直躲藏不归,案件迟迟不能结案。于是,法院下达了对其逮捕的决定,并于2006年6月,根据受害人刘某提供的线索,经公安机关紧密配合,法院依法将路心江逮捕归案。当年12月,经焦庙法庭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了司法调解协议,由路心江赔偿对方1.5万元,刑事自诉案件由受害人申请撤诉终结,法院释放路心江回家。
一起鸡毛蒜皮大小的民间矛盾纠纷,本应该至此画上句号,然而释放回家的路心江却非常不满:“不仅比上次调解多拿出了1万元,自己还被关押了许多天,这简直太丢面子,以后我在村里还怎么抬头做人?”
特别是当路心江听家人反映,本村考出去的大学生史现平就在焦庙法庭当法官,听传言说史现平还曾给进村实施抓捕的法院干警“指引路线”,路心江便怀疑是他从中“作梗”,才导致自己被拘留、多赔钱的。从此,路心江的心中种下了对史现平仇恨的种子,一直伺机报复。
路心江发誓要报复的法官史现平,毕业于山东工程学院法律专业,是齐河县人民法院首位全日制法律专业本科大学生,案发时年仅29岁。据调查,史现平并非刘某诉路心江故意伤害一案的承办法官,也没有参与该案的审理和调解工作,只是由于他在承办该案的焦庙法庭工作,又与该案当事人路心江、刘某均是同村老乡,这才被无端猜忌、招来杀身之祸。
2007年1月17日清晨,严寒刺骨,家住齐河县东宋新村小区的宋女士骑自行车送孩子上学,发现史现平躺在自己居住的楼门口,头部血肉模糊,周围大片的血迹已经被冻得凝固了,立即拨打了110报警。经法医鉴定,史现平系头部遭钝器击打,致颅脑损伤死亡。
此案震惊了全县,也引起了齐河县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经过对死者生前曾接触过的案件当事人进行缜密走访排查,很快将作案凶手锁定为路心江,还有他远在泰安的侄子路民和一个名叫小涛的男子。
警方专案小组围绕他们可能藏身的地点进行了布控,并特别派出六名干警赴泰安侦查。在泰安市警方的配合下,专案组查明:和路民在一起的小涛叫张维国,同住泰安市泰山区花园小区。在案发后的第六天,经过艰难摸排,几经周折,警方首先将犯罪嫌疑人张维国抓获。
路民生性狡猾,社会关系复杂,并且有一大批亲戚朋友在泰安,居无定所。特别是案发后,他更是警觉,断绝了与家人和熟人的一切联系,仅一个下午的时间就换了4部公用电话与张维国联系。尽管如此,警方根据张维国供述的线索,当天傍晚派出民警潜入到泰安市一家小旅馆,以顾客的身份秘密地对房间进行了排查,最后将潜藏在那里的路民一举抓获。
至此,该案曾一度困扰在人们心头的种种谜团拨云见日,案件真相大白天下。
原来,路民一直在泰安“混社会”。在路心江从拘留所被释放不久,路民就曾在齐河老家摆酒席为叔叔“洗尘”。酒过三巡,路心江将自己要报复法官史现平的想法和盘托出,路民拍着胸脯答应了下来。据路民归案后供述,当他回泰安后,路心江还曾在电话中特意嘱咐他一定“在泰安找个下手狠、胆壮的兄弟,好好给叔出出这口‘恶气’!”
回到泰安后,路民联系了手下兄弟张维国,此人在道上以心狠手辣闻名,虽然年龄不大,就连老资格的混混都让他几分。据后来张维国供述:“路民曾找到他,说要他去帮着打一个人,并承诺事成后给300元。”
案发这天,即2007年1月16日下午,路民和张维国从泰安回到齐河潘店老家,当晚他们和路心江相约到一亲戚家喝酒,共同商量如何实施报复。正好当晚,史现平也在离他们不远的一家饭店附近吃饭,被路心江在饭店打工的未成年小儿子发现,悄悄告诉了路心江等人。于是,路心江一面嘱咐小儿子暗暗跟踪报告史现平的行踪,一面和路民、张维国共同商定了当晚要在史现平回家途中对其实施报复残害的罪恶计划。
当晚酒足饭饱之后,路心江、路民和张维国三人分别手持铁管、剃头刀和菜刀,在史现平家附近守候。大约21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