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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抗诉申请被驳回 检方“量刑畸轻”不成立
双击自动滚屏 来源:互联网   编辑: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网   发布时间:2010/10/20 11:17:54   阅读:1203

来源: 北京晨报(北京)

核心提示:方舟子等遇袭案另一受害人方玄昌19日透露,北京石景山检察院决定对法院一审判决不予抗诉。检方认为方舟子等提出的法院对肖传国"量刑畸轻、审理程序违法、适用法律不当"等抗诉理由不成立。

北京晨报10月20日报道 方玄昌、方舟子遇袭案有了新进展。昨天晚上,受害人方玄昌告诉记者,“当天下午5点多,我接到石景山检察院的回复,‘不予抗诉’。”

在肖传国等人被判刑后,方玄昌、方舟子均表示“判得太轻了”。后来,方玄昌与律师到石景山检察院递交了申请检方对一审判决抗诉的材料。对于检方不予抗诉的原因,方玄昌对记者说,“我们提出的程序违法、部分事实不清、适用法律有误、量刑畸轻等几项理由,检方认为并不成立。”

昨天下午,有媒体报道,肖传国的辩护律师高子程表示,当天上午,他已经代表肖传国递交了上诉状。昨天下午直到截稿时,记者反复拨打高子程律师的手机电话,始终处于“无法接通”状态。


据石景山法院人员介绍,在方玄昌、方舟子遇袭案中,只要有一名被告人提出上诉,那么案件就启动二审程序。该名工作人员没有向记者透露是否收到肖传国的上诉状。

肖传国事件余波未了。昨天,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根据卫生部的要求,在此类事件背景下,本市将开展一场长达三个月之久的卫生系统内部关于“科研诚信”的宣教培训。

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活动主要是为了加强科研诚信建设,营造自主创新良好氛围,提升医药卫生科研人员科学道德素养。凡是参与承担医疗、教学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均要参与。

(本文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武新 徐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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