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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晚报》特约朱运德律师评论:中秋节该不该放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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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编辑: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网 发布时间:2010/6/11 12:17:45 阅读:
2485
次
发布时间:2007-09-26 来源:深圳晚报
一项调查表明:97%的被调查者认为应有一个团圆的机会
本报记者 唐光明
“中秋节,应不应该放假呢?”9月17日,山东潍坊市人民政府公告:为了中秋节调整一天假期,让市民放假一天的消息在社会各界引起轩然大波,也让深圳人有所期盼:作为移民城市的深圳,什么时候可以让自己在中秋节休假与家人团圆。深圳本地宝网站人事部经理何小姐说,中秋节早就应该放假了,哪怕是一天也好,即使不能赶赴老家和亲人团聚,也可以泡到书城内充电;或者和在深圳的朋友团聚,至少大家不会像以往那么冷漠。
网民伊叶说,听说山东潍坊放假,感觉好兴奋,好像深圳也要放假一样;如果真有这么一天,他选择回家陪老妈过节,如果时间允许,还可以去敬老院陪陪孤寡老人。
中秋团圆前夜,在龙华佳华百货广场为外来青工举办的庆双节晚会上牞由深圳市海迪迅公司送出的“过节了牞向爸妈报个平安问声好!”免费通话节目受到了年轻人的热烈欢迎。
本报记者邵东升 摄
新闻事件
潍坊中秋放假引发争议
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9月22日公休日的通知”明确提到,本着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原则牞在中秋节与鲁台经贸会之际调整22日的公休,25日中秋节的下午和26日上午休假。并说,请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及早做好工作安排牞确保广大干部职工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中秋佳节。
公告发布之后,全国各大门户网站转载,一时间成为中秋节前的沸点。潍坊市宣传部一位姓齐的副部长告诉记者,此次休假仅是今年一次性的公休调整;不是放假的概念。
看到潍坊市调整休假的公告,深圳市假日办的人员也异常关注。他们告诉记者,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没有明确哪一级政府部门,可以调整法定假日外放假或者调整假期,也没有规范性文件和要求不可以,因此,对于潍坊市的假日调整行为,他们感觉很困惑,如果可以调整,为什么其他政府部门不能调整假期让市民度过一个欢乐的假期,如果不可以调整,为何潍坊可以调整。
市民裴先生认为,且不论潍坊放假是否合法,但这是一个好的表现的开始,中秋是中国重要的传统节日,应该有一个休假。
法学硕士郭松民在评述山东潍坊的中秋假期说,新浪网进行的即时调查显示:97%的网友对中秋放假表示支持,人们为什么如此热烈地希望中秋节能够放假?一位潍坊市民的感叹道出了其中的真谛:“终于有时间回家看看父母了”。
他说,潍坊市民是幸运的,但由于这不是法定假日,能够享受这一幸运的,还仅仅是“所有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而那些在企业工作的为数更多的普通劳动者,还只能继续呆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
也有市民认为,山东潍坊的中秋假期是件好事,但是否合法还有待研究,因为他们的休假在合法依据上还有待商榷;同时,也仅是今年的中秋节而已。
市民感叹:
中秋节不能与家人团圆很失落
“想不到,今年不能和女儿团圆了。”
市民梁先生的独生女儿才去北京工作不久,得知中秋女儿不能回家过节时,他表现得很失落:一年一度的团圆节日,原以为一家人可以好好在一起吃饭、赏月,今年中秋竟然是月圆人不圆。梁先生告诉记者,他女儿以前在香港上学,像中秋节以及清明等传统节日,香港都有假期,因此,每年的中秋一家人都能够团圆。
李小姐在深圳几年,仅回家两次。她说,有时候很希望自己没有长大,能够在节日和亲人一起过,上班后就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了,每年的中秋、端午都会特别地思念亲人,感觉很失落。
叶先生说,中秋节是我们传统的节日,而在深圳大多是外来人,距离亲人那么远,如果要在中秋节团聚,至少应该有3天假期;而且现在多少在外面上学的、工作的不能和家人一起过一个祥和、温馨的中秋之夜;为什么不能调整一下“五一”、“十一”的长假,还大家一个中秋假呢?把中秋节放假一天甚至两天,加上周末两天的调整,有3天时间,基本满足中秋团圆的需要。
中国商报深圳记者站站长智文学亦认为中秋节应该放假。他认为,传统节日放假,有利于刺激消费,提倡人们更加珍惜家庭关系,还有利于教育孩子尊老敬老习惯。“中秋节是中华民族传统节日中很重要的传统节日,是几千年长期积淀演变的结果,它从来都被不断赋予着新的时代和文化内涵,并包含有人类心灵深处的共性。”
“正因为如此,人们才能去感受亲情、友情,感受那些人世间值得珍惜和回味的点点滴滴。”智文学如是说。
在探讨中,一位企业家陈先生认为,中秋放假除了能积淀与回味人间美好的情感,调整个人的工作状态之外,还能刺激消费。他说,还没到中秋,深圳各大超市的月饼已经开始上演比拼,市民虽然有提前做好准备的习惯,但不外乎买点月饼,而月饼对于推动经济的力量是有限的;要是有一天或者两天的假期,商家的动力才会充分发挥出来。
专家观点:
传统节日放假是弘扬传统文化
对于中秋没有假期,中国民俗学会副理事长、兰州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教授柯杨先生认为:这是文化自觉意识不强的表现,是对传统文化的不尊重和忽视。
他认为,传统节日是任何一个国家历史集体记忆和文化积淀的生动体现;是所有国家时间管理制度中的一种重要方式;是一个国家内部合理安排国家与社会、政府与民众、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之间关系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社会群体团结互助、和谐共处的黏合剂;是文化认同、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的重要标志;也是在国际文化交流中最先被其他民族所乐于接受和参与的一种活态文化现象。
柯教授分析,我国的传统节日之所以只有春节有三天假期,主要原因是因为长期以来,我国在对待本土传统文化遗产方面文化自觉意识不强,挖掘传统节日文化丰富内涵及其现代价值的工作做得非常不够,再加上在节假日制度安排上存在着缺陷,因此,至今仍未能使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在新形势下得到充分展现,也未能使节日的工具性和社会性达到完美统一。
“节日一般划分国际性节日,如‘五一’,政治性节日,如‘十一’;另外就是传统性节日,而今,‘五一’与‘十一’均有假日,对于传统节日也应该安排假日。”柯教授说,在今年2月在南京召开的民俗文化研讨会中,很多专家认为把“五一”、“十一”这两个为推动国内旅游消费而定为长假,弄得交通部门紧张异常,似乎大可不必;应该把这两个节日的假期调整为放假三天,把节约下来的假日分配给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传统岁时节日,以保证有时间开展节日活动。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很多市民一致认为:中秋节是全中国各民族共有的节日,而不仅为中国传统节日,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越南等国家都有中秋节;只要有华人的地方每逢中秋节都要隆重庆祝;但是,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并没有安排中秋为法定的假日,实在令人遗憾。
律师说法:
传统节日放假期待法定“扶持”
广东深和律师事务所朱运德律师也这样阐述了他的观点:“不重视或忽视传统节日,会造成传统文化缺失,也使城市群体之间的关爱缺乏融会,因此,必须尽快出台规范性文件,使其成为‘法定假日’。”
他在给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关于确认中秋节、端午节等中华民族传统节日为法定假日的立法建议》这样说道:“既然,2006年国务院批准文化部将中国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列入了中秋节、端午节等传统节日,并要求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对节日传统给予保护;深圳特区作为中国改革的排头兵应当敢为天下先,立法确认中秋节、端午节等中华民族传统节日为法定假日。”
他说,深圳市作为中国最大的移民城市,更应大力开展以“弘扬传统文化,建设和谐社会”为主题的中秋纪念活动,使更多的人,特别是年轻人借了解中秋传统之机,更多地认识中华文化、认同中华文化;其次,深圳率先立法确认中秋节、端午节等中华民族传统节日为深圳法定假日,这也是“文化立市”的一个内容。
广东海际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武表示,从法律的角度说,法定传统节日的假期,不需要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准许,但是需要有政府或者职能部门的具有规范性文件规范,只有这样,才能使中秋节这样的传统节日假期真正有效的执行,不然,即使今年放假,到明年、后年或者与国庆“相逢”就不一定会有假期,有些企业或者单位,甚至会因此拒绝为中秋放假。
市民李先生认为,中秋节按农历算在公历上没有准日,而且可能会与国庆节重合,的确是个难题,但有关方面应该考虑国人的愿望,科学安排,给一个团圆的机会。
他说,中秋节一地放假应该不现实,只有全国统一并确定中秋节为法定节日放假,才能使工作、团圆两不误,也只有这样才能使在生产一线的工人,生存在基层的群众真正地过上这团圆的节日。“不然,在潍坊为中秋节放假时,其他到潍坊办理有关公务或者商务的事宜,也会因此耽搁。”
深圳市假日办严女士告诉记者,中秋等传统节日要放假,假日办不能决定,必须要全国人大常委会同意才可以,目前传统节日要求放假的呼声越来越多,他们也希望有这样的假期,深圳假日办作为执行单位,始终没有接到中秋节这样的传统节日放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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