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媒体关注 刑事新闻 刑辩律师 刑法专题 刑事诉讼 强制措施 量刑情节 申诉控告 减刑假释 司法鉴定 专家论证 法律援助 刑事案例 刑事名家
贪污犯罪 受贿犯罪 走私犯罪 毒品犯罪 盗窃犯罪 诈骗犯罪 故意伤害 故意杀人 抢劫犯罪 强奸犯罪 交通肇事 职务犯罪 死刑专题 收费标准
您的位置:首页 >>刑辩律师 >> 文章内容  法律援助热线:0755-89800981 13724320918
朱运德律师简介
站内搜索
最新推荐 new10
1  【刑辩亮剑】24岁少女梁某…
2  朱律师告诉您:亲友被抓后的…
3  最高检明确正当防卫界限:别…
4  法官在被害人谩骂声中坚持作…
5  最高法、公安部明确:201…
6  最高院|非法占有、处置被害…
7  套路贷或成新型黑恶犯罪!罪…
8  争女友相约决斗捅伤人 俩"…
9  男子多次透支信用卡数额巨大…
10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
热门新闻 top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 78782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 770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 55098
  新刑事诉讼法正式发布 明… 35847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2902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4543
  贪污罪、受贿罪法定刑的立… 23506
  贪污罪(百度百科) 23435
  有关未成年人强奸犯罪的法… 2221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 21406
《深圳晚报》特约朱运德律师评论:职介拉客仔骗钱“窃”色
双击自动滚屏 来源:互联网   编辑: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网   发布时间:2010/6/11 12:16:25   阅读:4026

 

2007-9-24 11:39:20
     近期,记者在宝安龙华汽车站、石岩等地采访发现,一些所谓的职介所雇请拉客仔在马路边针对单身女性、瘦弱的男子以介绍工作为由拉客;他们一边假借一些知名企业的名头,以介绍费、报名费等名义骗取求职者钱财;同时,还对一些单身女性动手动脚。

  一名正规劳务市场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人力资源市场、利润空间庞大,这类非正规的职业介绍所拉客仔的扰民、骗民行为已经存在很久。为此,有关人士提醒求职者:求职时小心上当受骗,并呼吁有关部门打击、取缔这些非正规职介。

  实地调查

  拉客仔扰人“窃”色

  “小姐,找工作吗?”

  9月11日中午,周小姐刚走下龙华汽车站门口的台阶,十几个穿着白色上衣、胸口悬挂工作牌、拿着传单聚集在车站门口的男子,便笑嘻嘻地将她围住:他们有的拉周小姐的衣服,有的拦住去路。

  “不要!”周小姐慌乱地躲避着男子伸来的手。

  “看看嘛,免费咨询,看有没有你需要的工作。”这群男子将周小姐团团围住,有的趁机拉着周小姐的手,摸她的臀部……

  据了解,龙华汽车站附近的流动人口每天有几万人,近来天天都有40多名这样的职介拉客仔,以给人介绍工作为由袭扰行人;他们逡巡于汽车站周围、公交站牌处,打着信息中心、或者富士康等一些知名企业人力资源部的牌子在马路边拉客;一旦看到单身行走的女性、未成年人,或老实巴交,初来深圳的打工者,便会以招工为名将打工者带到所谓的职介窝点,以面试、咨询,以报名费、咨询、安置等各种名目诈取钱财,少则三四百元多则五六百元,甚至上千元。在宝安的石岩老街附近,记者也发现了这样的拉客现象。

  一名在龙华汽车站附近擦鞋的妇女告诉记者,车站的拉客仔以前比现在更加狂:只要看准对象,会硬拉人去职介所面试,实际上就是敲诈,每天都有很多人受骗。

  拉客仔“忽悠”为骗钱

  “想不到找工作这么容易,从面试到获取上班的通知,不到两小时,效率真高!”

  9月15日中午1时,走出宝安石岩老街十字路口的三友职介所,16岁的小吴禁不住喜悦对记者说。半个小时前,他花费760元在这家职介所应聘上一家知名企业的一份工作,下周一上班。

  小吴初中刚毕业,他做梦都没有想到这么快就可以工作了。上午11点,在拉客仔的劝说下,进了职介所后,小吴在一名小姐的带领下先缴了10元钱、填写了一张个人履历表,便缴纳200元报名费进入一间房间面试,两个男子自称是“华维电子有限公司的人”简单的几句问话后,当即告诉小吴只要缴纳150元服装费,下周一就可以上班了。

  “还要交钱呀,我身上钱不够了。”小吴说。“那你想办法吧,这么好的工作,一个月1500元;很多人想去呢。”在拉客仔一再的劝说下,小吴回家找钱了。

  12点,小吴兴冲冲地在职介所缴纳了安置费150元,离开的时候,拉客仔拦住小吴,要求再缴纳200元的介绍费。服务小姐解释,“所有的求职者只要介绍工作成功,就要缴纳介绍费。”小吴迟疑一会后,又到职介所对面商场门口的自动提款机处,取钱缴纳了介绍费。

  之后,记者与华维电子有限公司联系得知,他们根本没有委托这家职介所招聘人员;而富士康等一些知名企业有关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亦表示他们只委托深圳人才大市场、三和职介所等几家正规大型人才市场职介所招聘员工。深圳人才大市场有关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们按照深圳市物价局文件规定:人才市场只能收取进入市场的门票5元钱。

  深圳三和职介所副总刘女士说,这样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正规职介的形象,实质上正规职介所只收取门票费而已。

  记者暗访

  不交钱就由控制员控制你

  站在石岩老街十字路口,见记者流连在招聘信息牌前,一名姓李的拉客仔上前搭讪。“去见见我们经理吧,今天中心有招聘会,可以免费咨询。”拉客仔判断记者肯定要找工作时,便一再要求记者去他们信息中心。“不然去应聘我们的‘控制员’也不错,每月都有近两千元工资。”

  拉客仔告诉记者,所谓控制就是保安,负责维持职介所的秩序,一旦有人闹事或者不给钱,就可以控制对方,所以才叫他们“控制”。

  上到二楼,职介所门前摆着两张台子,即前台;两个女孩坐在那里等待求职者填写个人资料,大厅内空荡荡没有悬挂营业证照,只张贴着一些招聘信息,几间紧闭的房间上写着,咨询室、经理室的字样。

  工作人员要求记者填履历表,然后,让记者选择想应聘的工作,并要求缴纳报名费。“你们不是说免费咨询吗?怎么要收钱?”记者一边挡住控制员的手,一边质问。两个小伙子(控制员)立刻走过来,拍打记者肩膀说:“不交钱可不行,10块钱也没有吗?”

  在职介所附近摆摊的一位女子告诉记者,以前有个小伙子进去不给钱,不仅被打,口袋的钱也被控制员“拿”了。

  律师说法

  职介“黑手腕”是违法行为

  “职介拉客仔的存在,使找工者多了一道陷阱,其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广东深和律师事务所朱运德律师认为,职介骗取钱财的现象与目前社会转型期就业人口多、压力大有直接的关系。

  虽然对非法黑职介机构,可以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职业介绍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未领取注册证而非法从事职业介绍活动的,由市职业介绍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其停止职业介绍活动,并处以非法所得数额一倍的罚款。”进行处罚;但因为相关单位在执法时,存在具体涉案金额取证难的问题,导致处罚力度不够;另一方面,黑职介往往靠种种诈骗手段,获利巨大。因此,客观上存在黑职介获利大、违法成本低的现实。这是导致黑职介行为查处难,查处之后经常又死灰复燃的根本原因。

  朱律师认为,如果要解决职介的黑手段或者黑职介的问题,应该从两个方面下手:一是从经济上降低黑职介的获利;职业介绍主管部门应加大对于正规职业介绍机构的扶持、宣传力度,降低或免除正规职业介绍机构的收费,使得这部分求职者流向正规职业介绍机构。

  第二则是,立法加大对于非法职业介绍机构的惩处力度,深圳市出台相关地方法规、规章,适当放宽对于黑职介执法取证的要求,放宽涉案金额的推算方法。对于涉案金额巨大的,还应当移送公安机关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涉嫌诈骗罪进行立案调查,追究黑职介管理者、实际控制者的刑事责任。

  来源:深圳晚报(记者:唐光明)


【 字体: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本站发表读者评论,并不代表我们赞同或者支持读者的观点。我们的立场仅限于传播更多读者感兴趣的信息。
 本文的地址是: http://cnbianhu.com/onews.asp?id=2940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类最新文章
李某某换律师 冒牌阿尔卑斯棒棒糖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
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第一调解》律 父亲抱着无肛幼女去法院受审 李昌奎和赛锐案启示:建议中国独生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RSS订阅  | 联系我们 

刑事援助热线:0755-89800981 13724320918
  网站实名:《中国刑事辩护网》 《中国刑事律师网》 《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网》
copyright cnbianhu.com/ since 2008  备案号:粤ICP备10096640号
Design by 深圳赛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