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记者罗云芳 王磊 实习生 蒋峙辰
“公司的外勤人员、车辆、货物在什么位置?”“今晚老公是否在他说的那个酒楼应酬?”这些一定是老板和老婆都想知道的。记者日前接到读者报料称,现在有一些公司在提供一种“定位服务”:只要向该公司申请或注册会员,就可以通过手机短信或上网查询被定位者的具体位置。这让人觉得特别没有安全感。记者采访了解到,虽然这些公司表示查询定位需通过被定位者本人同意,但还是有很多市民对这种服务的合法性提出质疑:作为员工,同意让老板定位,就没有一点隐私,不同意的话,说不定会饭碗不保;老婆要定位老公,老公就会很为难,同意吧,一点隐私也没有,不同意吧,老婆肯定会更加起疑心。
读者报料:
随时被定位极没安全感
近日,记者接到一位读者刘先生的报料称:他老婆的手机上最近收到了一条关于提供“手机定位服务”的短信,老婆于是咨询了之后便注册成了会员,并用手机短信的形式发给他,叫他确认同意被定位的服务。
他收到短信后非常矛盾,同意让老婆定位吧,今后可就一点隐私也没有了,也就别想再撒半个谎(哪怕是善意的),不同意吧,老婆肯定会起疑心。在经过老婆的数次催促之后,他无奈地确认同意被定位的服务。从此之后,他感觉自己就像被老婆装了个千里眼在身上一样,没了一点自由,去什么地方都像老婆在背后盯着一样,而且还不知什么时候会被老婆查,因为她可以随时登录网站进行查询,在网上还用地图显示所在街道和大楼。如果回家被问起:“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他一定会要非常精准的回答,一旦答错,老婆就可能会产生怀疑。
刘先生说:“自己虽然有时候也会说一些善意的谎言,比如去打牌说成在加班,但没别的意思,就是不想让老婆唠叨。听说这些公司还可以提供团体服务,也就是让单位老板使用这种服务来定位员工,如果在公司被老板定位,下班后被老婆定位,那种没有一点自己的空间的日子简直就无法过下去了。”
记者调查:
个人注册无需任何手续
根据刘先生提供的网址,记者登录到一家名叫“位置网”的网站,根据网站的提示,记者以“游客”身份查询了该网站的几位嘉宾的位置,网站上随即用地图显示对方所在具体位置,并进行说明。
在该网站上,“对爱人的关心”是主打服务之一,“如果您是一位妻子,当您在家辛勤地准备好丰盛的晚餐时,您一定想知道在外上班的丈夫此时是在上班还是已在回家路上吧?……” 该网站还声称“为您提供多种类型的人性化手机定位短信通知功能服务:您可以通过手机立即查询他/她的位置;也可以设定一个闹钟,我们会以短信方式准时通知您,他/她的位置。”此外,位置网科技还为您提供网上查询、手机上网查询服务。
记者用自己的手机号进行注册后,得到一个验证码,在网上再输入这个验证码,就可以对别人进行定位了,这个服务可以免费使用两天,以后每查询成功一次收费1元。输入目标手机号后,对方将会收到由系统发出的短信,如果回复“Y”确认,就可以查到目标手机的具体位置。
当记者在自己手机上进行确认后,在网上查到自己当时所处的位置,显示地点和具体位置误差在200米以内。随后记者以用户身份和该网站的“客服”人员进行了在线交谈,对方表示提供定位服务是合法的,“因为我们这种服务是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完成的。比如您要定您朋友的位置,如果他不同意就不可以呀!”
对于用户提出的可能会侵害到对方隐私的问题,客服人员则不置可否。
企业客户:
会有相应的权限管理
记者登录到一家专门为企业提供定位服务的网站,由深圳市嘉美华科技有限公司建立的“集团位置服务网”,该网站声称是“基于移动运营商提供的LBS(Location Based Service)平台为用户提供目标移动终端位置查询及管理功能的服务。”
根据网站介绍,企业管理层可通过手机短信、上网等渠道,使用平台提供的即时位置查询或活动轨迹追踪等方式来获知相关人员、车辆、货物等的位置信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只要手机信号能覆盖的地方,均可实现精确位置查询。
服务的开通也很简单,集团、企业客户只需和该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并交纳一定的费用,就可得到客户账户和管理员登录账号。客户管理员可进行自己企业的部门设置、用户管理、权限分配等操作,将需要使用系统进行位置查询或被查询的用户、手机号码等录入系统。也可使用手机短信的方式进行位置查询,费用将会从发起端手机扣取。
该网站表示,为了尊重个人隐私权,被查询的目标用户的手机在加入系统后,会收到一条授权确认短信,提示并询问该用户是否愿意被他人定位。用户通过短信回复“Y”表示同意,回复“N”表示拒绝。 同时网站还有分级授权管理保障系统不被滥用。
对于企业向社会提供定位服务是否需要监管,深圳市通信管理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前只了解通信部门可以向公安部门提供用户位置信息,对这种服务不太了解,通管局只是管理通信企业的主要业务,对于他们的延伸业务,应该由其具体负责的部门来解释。
律师说法:
“手机定位”不能侵犯隐私
对于这些企业提供“手机定位”是否合法,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朱运德律师表示,“手机定位”作为通讯新技术,总的来说给社会生活带来的是积极意义,例如在物流运输远程管理、野外作业、旅游、未成年孩子的监护、体弱多病老人的照顾上,确实可以提供极大便利。但是任何一项技术都具有两面性,如果使用不当,可能会侵犯他人隐私权。因此关键是如何使用的问题。
朱律师认为,在征得员工同意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基于工作管理需要,通过手机卫星定位监控了解员工所处的位置,工作状态、工作流程等等,这是用人单位基于工作管理而获得的知情权利,也是员工应尽的告知义务;但是用人单位不能将监控获取的员工任何隐私信息散布,否则会给员工造成不良的后果和影响,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工作时间以外,如何保护员工个人隐私,完全可以从技术层面加以解决,例如关停手机卫星定位功能等技术手段。
关于夫妻之间互相定位,朱律师认为如果夫妻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无恶感,夫妻手机互相定位则并无不当。但如果一方利用手机定位干涉对方生活和工作,侵犯对方的隐私权,同样是违法行为。《婚姻法》第十五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和干涉。由此可见法律已经明确夫妻仍然有各自的私人空间。如果靠夫妻手机定位来维系婚姻关系,说明这桩婚姻已经亮了红灯。
朱律师还表示,目前科技日新月异,而我国法律规范严重滞后,因此迅速立法界定隐私的保护范围很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