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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色狼五月天”网站被查 两名责任人获刑
双击自动滚屏 来源:互联网   编辑: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网   发布时间:2010/2/26 14:45:51   阅读:3252

2010-02-26 09:57:30 来源: 新华网 跟贴 180 条 手机看新闻
核心提示:四川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一起通过建立色情网站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收取广告费等牟取暴利案,被告刘伟、邱波一审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获刑。经调查,二人通过网络租用境外服务器申请域名,先后创办了“色狼五月天”、“妹妹五月天”网站。

新华网成都2月26日电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一起通过建立色情网站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收取广告费等牟取暴利案,被告人刘伟、邱波一审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3年,并处罚金5000元、3000元。


被告人刘伟、邱波为80后且均系无业人员。去年10月,刘伟将制作淫秽色情网站赚钱的想法告诉邱波并得到赞同。之后二人在市区邱波家里,利用其家的电信ADSL账号上网,并通过网络租用境外服务器,申请域名,先后创办了“色狼五月天”、“妹妹五月天”网站。二被告人主要是通过从其他淫秽色情网站搜集大量淫秽色情图片、小说等转载到其网站上,以吸引人们浏览,增加网站访问流量,进而吸引相关公司在其网站打广告和挂木马,以赚取暴利。期间,刘伟通过网络先后以他人为户名购买四张银行卡来专门用来收取广告费及挂木马费。从2009年2月起,二人制作的淫秽色情网站开始营利,共收取违法所得135837.95元,且均被二人所耗用。

2009年4月中旬,公安民警根据侦查,在邱波家中将二被告人抓获。后经鉴定,“色狼五月天”网站有淫秽色情图片538幅,“妹妹五月天”网站有淫秽色情图片433幅。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伟、邱波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收取广告费等费用,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且违法所得13万余元,属情节严重。虽该二被告人系共谋共同作案,不宜分主从,但刘伟在犯意的发起、作案技术的提供、实际营利等方面所起作用较大,同时综合考虑其他相关情节,因此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本文来源:新华网 作者:苑坚、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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