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分左右,正当史现平步行快要到家时,路民首先上前抱住史现平的腰部,将其摔倒并压在地上,而后三人一顿棍打、刀砍。当看到躺在血泊中的史现平已经没有呼吸,他们才四散奔逃。
次日清晨,史现平六十多岁的老母亲在家里得知噩耗,急得连鞋都没穿就抱着两岁的孙女下楼,当看到儿子被害的惨状时,老太太哭昏在旁边。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史现平系颅骨骨折、脑挫伤死亡。
被害人史现平年幼丧父,是母亲含辛茹苦地把他抚养成人的,不想却在年仅29岁时撇下年迈的母亲、妻子和两岁的女儿而去,一家子的顶梁柱轰然倒塌,这让他的家人怎么不痛彻心扉、肝肠寸断?!
2007年9月24日,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落入法网的路民、张维国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此次法庭上,和路民、张维国一起站在被告人席的,还有路民的二姑父刘爱营、二姑路桂兰、父亲路新海等亲友。
案发当晚,路民、张维国曾被其二姑父刘爱营开车送到济南。第二天,两人又跑回齐河县的焦庙镇团圆村其二姑路桂兰家中,说了他们杀人的事,并在家中清洗了血衣,临离开时,还拿了姑姑给的200元做返回泰安的路费。后来,路民还回了家,父母将其作案时穿的衣服处理掉,也给了他100元钱,让其潜逃。
站在法庭被告人席上的路桂兰无比悔恨:“俺一个当姑的,一听侄子说他捅人了,俺就害怕了,按说俺应该举报,可俺没上过学,不懂法啊!”
被告人刘爱营说:“俺活四十岁了,还不知道窝藏罪是什么,我小闺女才四个月,我真接受不了这样的结局啊!”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路民、张维国听信路心江指使,怀疑与案件无关的史现平偏向对方而报复杀人,其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应予依法严惩,且被告人路民在本案中起主要作用,是本案的主犯,应依法严惩。被告人刘爱营、路新海、路桂兰明知路民、张维国杀人后,提供资金帮助其逃跑,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被告人路民、张维国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应依法予以赔偿。
法院遂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路民死刑、被告人张维国有期徒刑十二年,二人共同承担40余万元的民事赔偿。同时以窝藏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刘爱营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路新海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被告人路桂兰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08年1月26日,路民被依法执行枪决。
而此时,案件的主谋和主要凶手之一的路心江,仍潜逃在外,下落不明。
老奸巨猾的路心江,他会逃亡到哪里去呢?
由于路心江一直销声匿迹,而他的亲戚朋友、工友等各种社会关系特别复杂,分布于内蒙古、哈尔滨、鸡西、泰安等地,这给警方专案组的摸排工作带来很大难度。民警所到之处,均没有打探到路心江的线索。抓捕工作曾一度变得扑朔迷离。
据了解,六年来,齐河县公安局一直没有放松对路心江的缉捕工作。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终于在2012年 11月13日这天,公安部技术鉴定中心传来消息,指出重大命案犯罪嫌疑人路心江的个人DNA识别信息出现在济宁市。至此,追逃工作有了重大转折。
原来,路心江杀死史现平后,于当夜仓皇出逃。后来,他辗转到了江苏南京、新沂、盐城,安徽马鞍山等地。在这些地方,他专门到不需要出示身份证的人力市场找零活儿,有雇佣人力的,他就会不声不响地跟着人家一起去工地,干活时从不多说话。有时,明明干了几个月的苦力,可因为他没有身份证,人家最后连工钱也不发给他,逼得他只好靠捡点废铁卖钱生活。
2011年秋,路心江在新沂市的一个建筑工地上看工地,此时他已经将名字换成了“秦恩岭”。这个工地与一个南京的建筑工地相邻,双方之间积累了不少矛盾。一天下午收工后,工人们都下班了,“秦恩岭”吃过晚饭后为了捡点废铁,独自在工地上转悠。当他走到与南京的建筑工地相邻的地方时,捡拾了几米废弃的电线,被南京建筑工地上的看门老头看到了,硬说是他偷的。“秦恩岭”感到冤屈,与看门老头据理力争,并反驳对方是对他诬陷,没想到“据理力争”的结果是他被南京建筑工地上的人押到了附近的派出所。
进了派出所后,心中有鬼的“秦恩岭”就打起了算盘。当民警问到他的名字和家乡所在地时,他只报了名字叫“秦恩岭”,自称家是济宁的。当地派出所立即与济宁市警方取得了联系。济宁市警方连夜赶到新沂市,对“秦恩岭”进行讯问,发现这个“秦恩岭”并不是在济宁作案的那个,且听口音也判断出他不是济宁人。
不过,“秦恩岭”的DNA等个人识别信息却被济宁警方掌握了,并发布到公安部追逃专用互联网络上。与此同时,由于“秦恩岭”的真实情况得不到核实,派出所关了他两个多月后,将他释放了。
当得知路心江的DNA个人识别信息出现在济宁市的消息后,齐河县公安局刑警连夜赶到济宁市公安局。当弄清了“秦恩岭”事件后,齐河刑警又马不停蹄地赶往新沂市。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找出了以前的档案。经齐河警方辨认,这个人就是他们苦苦寻找了六年的路心江。
2012年11月19日晚7时许,路心江出现在新沂市路边一个小饭店的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