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媒体关注 刑事新闻 刑辩律师 刑法专题 刑事诉讼 强制措施 量刑情节 申诉控告 减刑假释 司法鉴定 专家论证 法律援助 刑事案例 刑事名家
贪污犯罪 受贿犯罪 走私犯罪 毒品犯罪 盗窃犯罪 诈骗犯罪 故意伤害 故意杀人 抢劫犯罪 强奸犯罪 交通肇事 职务犯罪 死刑专题 收费标准
您的位置:首页 >>刑事新闻 >> 文章内容  法律援助热线:0755-89800981 13724320918
朱运德律师简介
站内搜索
最新推荐 new10
1  【刑辩亮剑】24岁少女梁某…
2  朱律师告诉您:亲友被抓后的…
3  最高检明确正当防卫界限:别…
4  法官在被害人谩骂声中坚持作…
5  最高法、公安部明确:201…
6  最高院|非法占有、处置被害…
7  套路贷或成新型黑恶犯罪!罪…
8  争女友相约决斗捅伤人 俩"…
9  男子多次透支信用卡数额巨大…
10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
热门新闻 top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 78782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 770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 55098
  新刑事诉讼法正式发布 明… 35847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2902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4543
  贪污罪、受贿罪法定刑的立… 23506
  贪污罪(百度百科) 23435
  有关未成年人强奸犯罪的法… 2221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 21406
路遇痴呆女起歹念 诱骗回家同居被判刑
双击自动滚屏 来源:互联网   编辑: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网   发布时间:2012/11/26 11:20:40   阅读:882
中国法院网讯 (何娟) 一男子在路边发现一痴呆女后,将其诱骗回家一起生活、劳作并与其发生了两次性关系。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2年10个月。

  2012年2月12日,麦某云在富川县富阳镇新永路建筑公司前面的公路上发现一妇女陈某蹲在马路边,表情呆滞,遂心生歹念,借口带其去吃东西为由,将其引诱回家,一起生活、劳作,并与其发生两次性关系。同年4月14日,陈某的丈夫发现其妻子与另一男人一起生活,遂将两人带至富川县城关派出所,经过工作人员的询问,麦某云如实交代了其将陈某诱骗回家的过程和发生两次性关系的事实。经法医鉴定,陈某被诊断为中度发育精神迟滞,无性防卫能力。4月15日,麦某云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麦某云明知陈某神情发育呆滞,无性防卫能力而与其发生性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部《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而与其发生性行为,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都应以强奸罪论处。”被告人麦某云已经构成强奸罪。由于被告人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当庭认罪悔罪,具有从轻处罚情节,法院依法对其从轻予以如上处罚。

【 字体: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本站发表读者评论,并不代表我们赞同或者支持读者的观点。我们的立场仅限于传播更多读者感兴趣的信息。
 本文的地址是: http://cnbianhu.com/onews.asp?id=4240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类最新文章
【刑辩亮剑】24岁少女梁某涉嫌贩 朱律师告诉您:亲友被抓后的正确处 最高检明确正当防卫界限:别人拿刀
法官在被害人谩骂声中坚持作出无罪 最高法、公安部明确:2019年, 最高院|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RSS订阅  | 联系我们 

刑事援助热线:0755-89800981 13724320918
  网站实名:《中国刑事辩护网》 《中国刑事律师网》 《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网》
copyright cnbianhu.com/ since 2008  备案号:粤ICP备10096640号
Design by 深圳赛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