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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宝安问责28名不作为官员 涉黑组织牵出保护伞
双击自动滚屏 来源:互联网   编辑: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网   发布时间:2012/11/5 13:44:25   阅读:923
10月22日,记者从(深圳)宝安区委五届二十八次常委会议上获悉,宝安区石岩街道执法队三中队原中队长、副中队长以及两名队员,因查违不力并涉嫌违纪被立案调查。同时,会上还通报另外24人因行政无为被问责,他们将接受训诫或检讨,并纳入年终考核,相关单位也要提出整改报告。据介绍,宝安区行政无为问责将会常态化。

  涉黑组织不断牵出“保护伞”

  从今年年初开始,宝安区沙井街道“新义安”涉嫌黑社会组织被一网打尽,从而拔出萝卜带出泥,一批“保护伞”被挖出。先是沙井街道办原书记刘少雄、城建科原科长陈俊炜被“双规”,很快又有消息传出,沙井街道办执法大队长赖某被带走调查。近日,记者从沙井街道办综合执法队工作人员处证实,执法队原队长确实被纪委带走配合调查,但他只是接受程序性调查。目前,赖某被停止职务,对外名义是在休假,但现在沙井街道办综合执法队已经更换队长。

  然而,宝安区针对违法建筑的查处仍未止步,4名执法队工作人员因查违不力甚至包庇违建从中牟利而被查处。10月18日下午6时许,宝安纪检监察网上公布出一则消息称,10月17日,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李某某、沙井街道综合执法队副队长黄某某、沙井街道城管科科长黄某某、沙井街道市政服务中心主任禤某某等4人立案调查,并将涉嫌犯罪的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对于此次被立案调查的4人中,就有一名沙井街道综合执法队副队长,而据沙井街道知情人士传出消息称,该副队长黄某某被立案调查,绝对与包庇违法建筑从中牟利脱不开关系。甚至有人说,每建一层违建都有明码标价。

  4人涉嫌违纪立案调查

  昨日,宝安区召开五届二十八次常委会议,宝安区纪委监察局在会上通报该区石岩街道执法队4名工作人员被立案调查。这4人分别为石岩街道执法队原三中队中队长、副中队长以及两名队员。原因则是,因查违不力并涉嫌违纪。

  据了解,此次石岩街道综合执法队4名工作人员被立案调查,问题在于过去的积累。早在2011年3月15日,宝安区纪检监察网上就挂出新闻,称针对石岩街道违建势头有所反弹、抢建偷建投诉有所增加的形势,派驻六组工作组进一步加大查违监督工作力度。2011年1月至3月,工作组已查违建投诉7宗,立案调查1人,诫勉谈话11人,并督促石岩街道清拆违建模板52栋,清拆违建排栅25栋,填埋违建地基13处。

  今年8月14日,石岩街道两处违建工地先后发生事故,造成两人死亡,经查这两起死亡事故都是因违法建筑非法发包,违法抢建引发,石岩街道负责片区的执法队三中队,虽多次查处两处违建,但清拆措施不彻底,监管措施不够。因此,宝安区纪委决定,对石岩街道执法队三中队原中队长、副中队长以及两名队员共4人的失职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对其余相关责任人进行训诫处理。

  问责采取训诫检查通报等方式

  宝安区将今年确定为“转型升级年”和“作风提升年”,制定出台行政无为问责办法,问责范围不再是出了问题才问责,而且明确无为也是过。另一方面建立绩效面谈制度,变结果管理为过程管理。6月8日,宝安区出台《深圳市宝安区行政无为问责办法(试行)》,规定对行政过错以外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7类34项不履行或不完全、及时、有效地履行规定,导致工作延误、任务完成质量差或任务无法完成的“行政无为”情形进行问责。行政无为问责将采取训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方式进行。

  在10月22日宝安区委五届二十八次常委会议上,24名公职人员因行政无为被问责。因无证废品收购站发生的火灾,对相关责任、消防监管单位训诫或书面检查;因存在非法养猪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也被训诫或书面检查。同时,还对机关窗口服务单位工作人员上班时间看小说、提早下班等问题提出通报批评,并责成工作人员做书面检查。

  “我们之所以提出行政无为问责,就是为了较真,动真格。”宝安区委书记鲁毅在会上表示,要通过行政无为问责树立全区干部的责任意识,提升宝安的行政效率,树立干部责任心,为民勤政。

  经过半年多的努力,宝安全区作风提升工作成效初显,据宝安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9月份,宝安预计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102亿元,同比增长9.8%;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265亿元,增长19.3%,新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81家等等。对此,宝安区相关负责人表示,支撑这个经济成绩的背后与宝安软环境的提升有莫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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