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小学女教师一人分饰多个角色,未曾露面就成功骗得20余名男子信任,诈骗4万余元。近日,重庆市
江津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将犯罪嫌疑人李霞批准逮捕。
美少妇500万“借种生子”
2011年,陕西的陈先生在一份小报上看到一则广告:一个29岁的美少妇,丈夫是加拿大富商,因意外致残不育,为继承庞大家业,急需一名健康男子共孕,见面谈妥即付30万元,有孕重谢500万元。陈先生心动不已,立刻与报上的电话联系。
接电话的人称是婚姻中介公司,的确有个富婆和他们签了招人“借种生子”的合同,但是要求陈先生先交180元报名费,并询问了他一些基本情况,告知若通过筛选会通知他。
两天后,中介告知,陈先生被选中,富婆决定先和他见面详谈,但因为对方身份特殊,要求陈先生再交1000元的人身安全保证金,并要求陈先生留下银行账号。如果富婆面试通过,会给他打30万元定金过去。陈先生交了1000元保证金后,接到了富婆的电话。
富婆在电话里详细询问了陈先生的情况,并要求陈先生去当地三甲医院做一个全面体检,并约定三天后见面。
第三天,中介公司突然电话找到陈先生,称富婆怎么没有到中介来拿机票,问陈先生有没有见到面。不到半小时,中介又打电话,称富婆去机场路上出了车祸,见面时间要推后。
不久,富婆给陈先生打来电话,请陈先生帮忙打几千元治疗费。以为这是对方在故意考验,陈先生立刻将3000元打入富婆留下的账号。此后,富婆又以购买营养品、礼物等种种借口要钱,陈先生前后一共付了9000多元,但富婆依然没有露面。
2012年6月,陈先生再次打电话给富婆时,接电话的是警察,请陈先生立即到当地派出所报案,陈先生这才明白自己被骗。
富婆、中介原是个已婚小学女教师
据查,电话里的中介和富婆其实就是一人,她叫李霞,40岁,大学文化,重庆市綦江区的一名小学教师。
几年前,李霞听别人说有人冒充富婆、富翁“借种生子”骗钱,也萌生借此骗钱的想法。
据李霞交代,最开始她不是很会骗,很多人打电话来,一听要交报名费就挂断电话。后来,她就改为先询问对方基本情况,其实主要是想知道对方的文化水平和职业,一般50岁左右,初中以下文化水平、在家务农的是她首选的诈骗对象。
摸清对方情况后,她会告诉对方自己是正规的婚介公司,可以去查询。因为她清楚对方一般不知道怎么去核实。然后,再介绍富婆的要求并抛出高额回报这个诱饵。见对方心动后,她再叫对方交180元报名费。这样,十人里面有一半的人都愿意交钱。过两三天再打电话给对方询问对方的银行账号,称富婆要求见面,但要交人身保证金。对方交钱后,李霞又换一个电话号码冒充富婆和对方联系,并提出苛刻的条件逼退对方,轻松骗到报名费和保证金。半年后她将电话号码注销,再重新购买号码刊登广告行骗。
李霞称,开始害怕受害人报案,她都不敢骗太多,一般就骗几百上千元就收手。随着上当的人越来越多,李霞的胃口也越来越大,最多的一名受害人被她骗了1万多元。从2011年8月到2012年6月案发,广西、深圳、贵州、云南等地20多人被骗共计4万余元。
检察官:老掉牙的骗局也要警惕
“借腹生子、借种生子”这一类的骗局已经老掉牙,媒体也曝光过很多次,但是上当受骗者为何依然络绎不绝?
办案检察官认为,贪便宜是受害人被骗的根本原因。此外,媒体滥登广告也应负一定责任。
李霞交代,她都是找一些不知名的小报和杂志打广告,一般打个电话过去,按对方的价格付钱就可以刊登出来,不需要核实身份和证件。
检察官指出,“借种生子”的广告本身就存在是否合法的问题,媒体不应当仅仅审查这个广告的内容,还应当对申请刊播广告的当事人身份进行审查,对于审查广告真实性、合法性存在过错的报社、杂志社,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也应当严格按照广告法的规定,进行相应的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