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媒体关注 刑事新闻 刑辩律师 刑法专题 刑事诉讼 强制措施 量刑情节 申诉控告 减刑假释 司法鉴定 专家论证 法律援助 刑事案例 刑事名家
贪污犯罪 受贿犯罪 走私犯罪 毒品犯罪 盗窃犯罪 诈骗犯罪 故意伤害 故意杀人 抢劫犯罪 强奸犯罪 交通肇事 职务犯罪 死刑专题 收费标准
您的位置:首页 >>刑事新闻 >> 文章内容  法律援助热线:0755-89800981 13724320918
朱运德律师简介
站内搜索
最新推荐 new10
1  【刑辩亮剑】24岁少女梁某…
2  朱律师告诉您:亲友被抓后的…
3  最高检明确正当防卫界限:别…
4  法官在被害人谩骂声中坚持作…
5  最高法、公安部明确:201…
6  最高院|非法占有、处置被害…
7  套路贷或成新型黑恶犯罪!罪…
8  争女友相约决斗捅伤人 俩"…
9  男子多次透支信用卡数额巨大…
10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
热门新闻 top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 78782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 770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 55098
  新刑事诉讼法正式发布 明… 35847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2902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4543
  贪污罪、受贿罪法定刑的立… 23506
  贪污罪(百度百科) 23435
  有关未成年人强奸犯罪的法… 2221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 21406
六旬老妇不堪胃病折磨 私种610株罂粟泡茶获刑
双击自动滚屏 来源:互联网   编辑: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网   发布时间:2012/7/31 14:40:19   阅读:649
      中国法院网讯 (马辛凯) 江苏新沂一六旬农妇陈某不堪胃病折磨,在听说大烟壳子(成熟的罂粟)泡茶喝可以治疗胃病后,便动起了种植罂粟的念头,私自在自家院内种植了610株罂粟。近日,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今年62岁的陈某家住江苏新沂某村,多年来一直饱受胃病折磨。去年秋季的一天,陈某和他人聊天时听到了一个偏方,用罂粟果泡茶喝可以治疗胃病,便悄悄记在了心里。很快,陈某便向别人要了几颗罂粟果,并取出果实内的种子撒在了自家后院内的菜地里。

  到了今年4、5月份,陈某看着自家菜地里种植的罂粟植株开始开花结果,满心喜悦。不料5月15日,接当地村民举报,公安机关经现场进行调查确认为罂粟后当场对罂粟进行了铲除,陈某很是疑惑,自己种大烟(罂粟)又不是进行买卖,只是想用来泡茶治胃痛,这也能犯法吗?后经民警解释和教育,陈某才意识到自己种植罂粟行为的非法性,她悔意万分。经现场清点,陈某种植罂粟数量为610株。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明知是罂粟仍非法种植,且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鉴于被告人陈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能主动交纳罚金,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

【 字体: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本站发表读者评论,并不代表我们赞同或者支持读者的观点。我们的立场仅限于传播更多读者感兴趣的信息。
 本文的地址是: http://cnbianhu.com/onews.asp?id=4185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类最新文章
【刑辩亮剑】24岁少女梁某涉嫌贩 朱律师告诉您:亲友被抓后的正确处 最高检明确正当防卫界限:别人拿刀
法官在被害人谩骂声中坚持作出无罪 最高法、公安部明确:2019年, 最高院|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RSS订阅  | 联系我们 

刑事援助热线:0755-89800981 13724320918
  网站实名:《中国刑事辩护网》 《中国刑事律师网》 《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网》
copyright cnbianhu.com/ since 2008  备案号:粤ICP备10096640号
Design by 深圳赛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