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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风吃醋相约“谈判” “90后”聚众斗殴获刑
双击自动滚屏 来源:互联网   编辑: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网   发布时间:2012/5/23 16:57:47   阅读:823
      中国法院网讯 (张怡) 恋爱的冲动可以使爱情充满激情,但也容易让人失去理智。因追求同一女子,两“90后”青年找来好友相约见面“谈判”,见面后两方发生斗殴,两名“帮忙”的青年受伤。近日,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戴某有期徒刑二年零五个月,以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决汪某、叶某等共1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零一个月至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不等的刑期。

  事情还得追溯到去年4月8日的晚上,被告人汪某找到一直在追求的女青年潘某,再次向她“表白”心迹,潘某却拒绝了他,理由是自己已经与前男友王某和好。汪某顿时火冒三丈,打电话找王某理论,电话中两人发生争吵,相约在屯溪世纪广场“谈判”解决。第二天晚上,王某纠集戴某、黄某等人,携带砍刀一把;汪某纠集叶某等人,携带自来水钢管等器械来到相约的地点,见面双方言语不和就开始持械斗殴,其中两名“帮忙”的青年分别构成重伤和轻伤。

  法院在审理中认为,被告人王某、戴某、汪某等共13人聚众斗殴,在斗殴过程中,被告人戴某作为直接加害人致人重伤和轻伤,被告人王某作为本方首要分子与直接加害人被告人戴某均依法转化定罪,以故意伤害罪处罚,其他被告人均构成聚众斗殴罪,均依法应予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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