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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刑警被假警察诈骗 为升官下血本砸9万元
双击自动滚屏 来源:互联网   编辑: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网   发布时间:2012/4/19 14:27:58   阅读:2367
     为了在仕途上平步青云,外省一老民警竟上了一假警察的当,不仅对这名来南宁“办案”的“省厅领导”言听计从,还应其要求下血本狠砸人民币9万余元,购买了ipad、名牌手表、金项链以及电单车等物品,作为“疏通关系”的成本。直到其所任职的省公安厅答复“查无此人”,老民警这才恍然大悟。

  4月14日下午6时许,南宁市华强派出所民警在鲁班路某酒店内,将这名“省厅领导”梅某擒获,并用梅某随身携带的手铐,拷住了梅某的双手。

  火车上偶遇“贵人”

  4月14日上午,南宁市华强派出所接待男子黄某,而黄某自称是帮自己一个叫李明(化名)的朋友报案的,当听完整件事的蹊跷经过,连办案民警都惊讶不已。

  原来,李明是外省的一名老公安民警。4月8日,李明与朋友黄某一同乘火车来南宁办事。卧铺车厢内,黄某听到下铺的乘客与别人闲聊,从言谈中黄某了解到,这名乘客姓梅,不仅与李明是同乡,而且还是同行,目前系该省公安厅某部门的副处长。说者无意,听者有心,看到对方居然是李明的“上级领导”,黄某叫来了李明,并主动将其介绍给梅某认识。

  听说有同行,梅某表现得十分热情。梅某向李明透露,自己来广西出差是为了处理一起大型非法集资案,并称其所在的“行动处”,是省厅刚刚新成立的一个部门,目前还缺一个副政委,如果李明愿意,他可以为李明推波助澜。

  一开始,李明还纳闷:以自己目前的职务,不可能坐上梅某所说的那个位置。看出李明的心思后,梅某“志在必得”地说道:“我父母都在省厅当领导,这事绝对没问题!”同时,在得知黄某是个生意人后,梅某又自称目前手头有个价值1500万元的工程,可以想办法交给黄某做。

  梅某说出省公安厅一些领导干部的名字,并掏出警官证给黄、李二人看, 二人从原本将信将疑变得深信不疑,直叹“遇上了贵人”。

  升官狠砸9万元

  到南宁的当晚,李明好吃好喝地招待着梅某。这时,梅某向李明提出,广西的自治区公安厅某领导与他们省厅的某领导关系甚好,可以考虑从广西这个领导入手,为李明的平步青云铺路。梅某又称,据他了解,自治区公安厅这名领导的女儿喜欢电单车,希望李明能“意思”一下。

  “这么大领导的孩子难道买不起电单车?”李明感到有些奇怪。对此,梅某的解释是:“领导只是以此试探一下我们的诚意而已。”于是,李明当即和梅某一同来到南宁市中华路某电单车专卖店,一口气买下两辆电单车,花费7000多元钱。

  随后,梅某又以“礼物不够贵重”为由,与李明一同到万达广场购买了两台苹果牌ipad2平板电脑,李明为此又花费了9000多元钱。当晚,李明带着梅某到娱乐场所玩乐,一晚便消费了4000多元钱。其间,梅某还特意将随身携带的手铐递给李明,说:“这个带身上不方便,你先帮我拿一下吧。”

  4月10日,梅某再次向李明表示“火力不够”,于是,两人一同到广州友谊商场,购买了一块价值9000多元的名牌手表以及一条价值2.8万元的金项链。当梅某提出出差经费不足,让李明先垫资5万元时,身上的钱已经所剩无几的李明,二话不说就打电话让家人汇钱过来,随即从银行取出3.5万元人民币奉上。

  4月11日,李明先行踏上了归途,但回到家后,李明却越想越觉得不对劲,他赶紧打电话向省公安厅查询梅某的身份,结果查无此人,而梅某所说的“行动处”也根本不存在。发现自己上当受骗后,李明托还在南宁的朋友黄某,向华强派出所报了案。

  “厅领导”只是做过饭堂厨师

  巧的是,就在黄某报案的当天下午,贪得无厌的梅某,再次向李明索取剩下的5万元“出差经费”。办案民警遂将计就计,让李明的朋友黄某与梅某约好了见面时间和地点。当晚7时许,在南宁市鲁班路某酒店房间内,警方用梅某随身携带的手铐,铐住了他的双手,并当场追回被骗取的财物。

  经审讯,43岁的梅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梅某确系李明的同乡,但却并非什么公安厅副处长,在南宁已经呆了两年的梅某,目前在南宁某公司任客户经理一职。而梅某一直对外使用的身份证和警官证,全是其用自己真名制的假证。

  当民警问梅某为何对某省公安厅领导名字如此熟悉时,梅某的回答令办案民警哭笑不得。原来,梅某曾于2003年在该省公安厅的饭堂做过几个月的厨师,因此熟悉公安厅一些领导的名字。此后,梅某就找人制作了一张假警官证,用此在外“显摆”。自称本科毕业的梅某,在写审讯笔录时,连“录”字都写不出。

  李明在得知了梅某的真实身份后,懊悔不已地说:“为了想升官,以为有钱能使鬼推磨,我一个十几年的老刑侦居然也摔在这个坎上,我这张老脸都不要了。”

  目前,犯罪嫌疑人梅某已被华强派出所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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