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正处级离休干部在深圳保健办体检,次年查出癌症,失去最佳治疗机会
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 罗云芳
2008年5月,今年79岁的离休干部张鸿志(正处级)参加了深圳市保健办为离休干部安排的例行体检,肺部CT检查片显示为正常。2009年5月,同样的例行体检中,他被告知“右前纵隔有占位性病变”,张鸿志经复查,被诊断为恶性胸腺瘤,并且已失去最佳的手术时机。阅片医生在调阅2008年体检CT片后,发现当年的CT片显示右前纵隔部位有3.18厘米大的肿块,当时没却发现。
在与癌症搏斗的这两年中,张鸿志也开始了他的申诉,但深圳市保健办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且拒绝了他的赔偿要求。记者近日从深圳市卫人委获悉,卫生部发文中并无“体检只看肺不看纵隔”的言辞。
患者家属
CT显示3厘米肿瘤竟被漏看
4月19日,记者在张鸿志位于红宝路的家中,见到了他的老伴老胡,她对记者述了事情的经过。
2008年5月,老张接到深圳市保健办通知,到本市麒麟山疗养院接受一年一度的离休干部体检。在当时的肺部CT片中,已显现胸部右前纵隔部位有3.18CM的肿块。但交给本人的体检报告中没有CT片,只有“肺野内未见实质性病变,两肺门结构正常”的结论。在此后整整一年的时间里,老张都没有意识到自己体内已经存在可怕的隐患。2009年5月,在市保健办的又一次例行体检中,他才被告知“右前纵隔有占位性病变”。经广州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复查,结论为“胸腺见4.57×6.34CM分类圆形肿块”(纵隔是左右纵隔胸膜之间的器官、结构和结缔组织的总称,编者注)。
面对诊断报告,全家人犹遭晴天霹雳。张鸿志的老伴老胡也是医生,她怎么也弄不明白,肿瘤怎么会突然长得这么大?而此前的体检中竟毫无察觉?她带着满腹疑云找到市保健办CT室,要求查看老张2008年的CT片。该室罗晓东医生从电脑里调出一年前存档的片子,老胡对罗医生说:“请你看一下纵隔有没有肿瘤?”罗医生把片子放在灯箱下一照,说:“有啊!”“那2008年为什么没有报告?”当时罗医生对她说:“我们只看肺,不看纵隔。”经测量,当时肿瘤为3.18厘米。老胡顿时恍然大悟,原来这么重要的检查结果被漏诊漏报了!
“后来,我再去找罗医生的时候,他又对我说了实话,说体检那天有80多人,很忙,只忙着看肺部,忽略了纵隔部位。他还对我说‘很对不起张老’,他认为保健办应当承担责任。”于是她要求罗医师复制了一份CT片,作为最重要的证据,开始了对保健办的申诉。
市保健办
体检只看肺不看纵隔
老胡告诉记者,市保健办负责人的理由是:“体检不能包罗万象,不可能什么都检。CT检查项目只看肺不看纵隔!”为了应付老张的申诉,这位负责人吩咐开了一个会,形成一份“医疗投诉讨论纪要”,算是给申诉人的答复。
记者看到,这份既无人签发、又没有盖章的纪要,强调“由于低剂量CT没有大剂量的射线深入更深层的组织,是未发现纵隔病变的根本原因。2008年5月医生阅片,肺组织是检查目的,其他不明显的东西往往与伪影相似,难以发现。反过来回顾过去的片子,才隐约可见。”最后的结论是:“当时体检结论符合健康体检的要求。”
经过多次的预约,记者终于在4月28见到了深圳市保健办主任吴岱云。她告诉记者,体检做低剂量CT的目的,就是筛查早期肺癌,在这个区域的检查,都是只报告肺部的情况,纵隔不在肺低剂量的筛查之列。
“什么叫低剂量CT?为什么要用低剂量CT?”吴岱云叫来体检部门的医生给记者解释:“常规CT用的射线是80毫安/秒,并且在片子上显示纵隔窗和肺窗,一般的医院诊断用的都是常规CT,因此能将肺和纵隔都看清楚。而低剂量CT用的射线是30毫安/秒,1200千伏,由于筛查肺癌是主要目的,因此片子只显示肺窗。”
吴岱云说:“低剂量CT是一种先进的肺癌筛查方法,国际上允许的低剂量是50毫安/秒,而我们用的是30毫安/秒看肺部,它完全能满足对早期肺癌的筛查。这项业务在全国我们是第一家开展的,它对患者是有好处的,用少量的射线,就能最早发现肺部病变。因为我们是体检,大部分人都是正常的,所以尽量要让人少受辐射,又能查出病变。看肺时发现可疑的,建议做常规CT和CT增强,每年都能查出四五个肺癌患者。但低剂量的射线看纵隔是看不出来的,所以也是不允许报告的。”
“那为何后来又能在片子中看出3.18厘米的肿瘤?”记者问道。吴岱云说:“确诊后再回过头来看这个片子,就能隐约看到一些,他(张鸿志)的影像和血管扩张有点像。80%的老年人的由于血管扩张,在纵隔部位都很难看出来。再说我们的体检是有目的的检查,低剂量CT的目的就是筛查早期肺癌,是不包括纵隔的。如果我们看出来了不告诉他,就是我们的责任。”
卫生部文件
没规定“体检只看肺不看纵隔”
得到市保健办“体检只看肺不看纵隔” 的答复后,行医多年的老胡又向国家卫生部写信求证干部保健放射检查的操作规范,卫生部将这封信转给了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生委,由医管处冯伟向胡医生进行了说明。
“他告诉我卫生部的文件没有规定‘体检只看肺不看纵隔’的言辞。冯伟自己就是个放射科的医生,他也跟我说,放射检查是‘有什么就看什么,看见什么就报告什么’。”胡医生告诉记者,“我后来又将老张2008年的CT片子拿到市内的几家医院的放射科,在不提示的情况下让他们的医生看片子,医生都能看得出来纵隔有肿瘤。”
老胡强调,实际上,放射科的医生在操作和看片子是有规范的:“片子上有什么看什么,看见什么报告什么”。并不存在“只看什么,不看什么”的规定。何况本来就是体检,是应该都看的。
记者于5月6日致电深圳市卫人委医管处冯伟,他表示,在收到卫生部转来的文件后,他在档案室查阅到了一份由卫生部保健局发的一份文件,由于这是个秘密件,不能复印,所以就通知胡医生过来看一下,并告诉她文件里没有规定“体检只看肺不看纵隔”的言辞。
记者当日也采访了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CT室负责人雷益,他表示,3.18厘米的肿瘤是可以看出来的。不过低剂量的CT的筛查重点确实在肺部,纵隔如果有问题也是可以看的,但如果不调纵隔窗,也可能看不到,但还是应该要看的。“不同的人情况不一样,肿瘤长的部位不一样也会影响最后的判断。”他说。
随后,记者又采访了事件的当事医生———保健办放射科罗晓东医生,他表示,由于肺部疾病是多发病,而纵隔肿瘤在老年人中的发病率本身就很低,因此,老干肺部体检重点看肺,对于老张的片子,他对肺部仔细看了,对纵隔就只是一眼晃过,当时也没看出来。2009年知道有肿瘤后再重新仔细看,才发现2008年的片子的问题。
患者诉求
补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失
在和市保健办艰难交涉的同时,满头银发的老胡又四处奔波,为老张的治疗进行专业咨询和求助。
老胡说,由于肿瘤发现时已增大了一倍,广州肿瘤医院胸外科经过召集全科讨论研究,认为患者已延误了最佳手术治疗时机,肿瘤与大血管紧密粘合无法剥离。深圳市人民医院的放射科,也认为不适合手术治疗。于是,老张自2009年7月起开始接受中医的综合治疗。
由于可享受医疗报销的正规医院对老张的癌症束手无策,他们只好寻求民间良方,以图抑制癌瘤的生长。两年多来,昂贵的自费药,花掉了妻儿老小30多万元的积蓄,并且向亲友借债20多万元。
2010年3月复查时,肿瘤已增长到11.4厘米。随后,出现了头、面、颈部的水肿,2011年元旦后,水肿加重,老张已不能平卧、胸闷气喘、咳嗽不止。参照心脏支架手术,深圳市人民医院在老张的胸部同时放入三个支架,把因受压变细的上静脉打通,同时,对体积庞大的肿瘤作分批粒子导入手术,这才把老张从鬼门关前拉回来。
老胡说,2009年发现问题后,他们就开始与深圳市保健办和它的主管单位进行交涉,但补偿诉求一直被拖着。两年间保健办仅给他们报销了两万多元的药费,这对于几十万的债来说无疑是杯水车薪。“对于已花掉的自己的30万积蓄,我们认了,但是希望保健办能补偿所欠的外债26万元,并且报销今后的治疗和医药费,适当地给一点精神的补偿。这就是我们现在的诉求。”
对此,深圳市保健办主任吴岱云说:“只要是能报销的,有正规发票的药费,我们都尽量给他报,这两年共报销了两万多元,但他们都是去买一些什么野生灵芝来吃,而且还没有发票,我们真的是没有办法处理。如果我做决定给他赔偿,原因是什么?依据是什么?我们没有错。因此我们希望他去申请做医疗鉴定,如果他们不申请,我们也准备下一步去申请。其实考虑到他是地税局离休的老干部,之前保健办曾提出过一个折衷的处理方案,就是让深圳市地税局先帮着垫付一部分的补偿金,等地税局的干部在我们这里体检的时候,我们少收一部分费用。但这个方案被地税局拒绝了,他们说他们的财务账户也无法往私人帐户上打钱。”
律师说法
医务人员应尽到谨慎注意义务
针对张老的情况,记者采访了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朱运德律师,他认为,根据患者提供的2008年5月CT片等证据显示,患者CT片中,已显现胸部右前纵隔部位有3.18厘米的肿块。但体检报告中没有CT片,只有“肺野内未见实质性病变,两肺门结构正常”的结论。医务人员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出现过错或忽略是明显的,应预见或者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是为疏忽大意;应尽提醒注意义务而没尽提醒注意义务,是为漏诊漏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55条明文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本案中深圳市保健办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他表示,如果医务人员对2008年5月CT片已尽到谨慎注意义务,仍很难发现胸部右前纵隔部位有3.18厘米的肿块,医务人员则不应承担医疗侵权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