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刑事辩护律师朱运德简介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刑事辩护网、深圳婚姻家庭律师网、中国顾问律师网和中国律师追债网首席执行律师,双本科学历(湘潭大学法律本科和湖南师范大学中文本科),中国专业刑事辩护专家、婚姻家庭律师和公司法律事务律师及企业信用管理专家。天涯社区法律论坛牛人。历任湖南湘东职业技术学院法律讲师、湖南人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万乘律师事务所律师、平安保险培训讲师、香港纵横策略国际有限公司商帐顾问、广东深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等。丰富的工作经历造就了朱运德律师独特的办案风格:纵横谋略、公关策划、尤其擅长诉讼和非诉讼策划,危机公关。因业绩显著,朱运德律师在企业界和律师界有很高的声誉。先后有《深圳法制报》、《羊城晚报》、《每日经济新闻》、《凤凰周刊》及韩国最大、最具代表性的广播电视台KBS,香港《星岛日报》及《深圳晚报》《湖南省攸县电视台》、《深圳电视台》、《人民日报》(人民网)等等多家国内外媒体特约深圳著名律师朱运德律师担任嘉宾或特约评论员。业务专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法律事务、公司信用管理、公司合同管理、公司劳动管理、公司并购、企业改制、清算破产等公司法律事务等。主要文章有《离婚宝典》、《讨债兵法》、《劳动合同法实务》及《企业并购实务》《刑事辩护技巧》等等。撰写的《警惕宋山木强奸门后时代中国的信任危机》在天涯社区法律论坛三天点击量突破15万。朱运德律师对“如何打刑事官司”及“如何处理刑事危机”“如何维护犯罪嫌疑人正当权益?”以及“如何进行危机公关,诉讼或非诉讼策划?”等等有独到的见解和看法,对正在深陷困惑的朋友很有帮助和启迪。(中国刑事辩护网 http://www.cnbianhu.com)
深圳故意伤害罪刑事辩护律师朱运德承办的典型案例:
承办了大量有影响的离婚纠纷案件、债务纠纷案件和刑事辩护案件及房地产纠纷案件等。著名案例有担任被《人民日报》(人民网)报道关注的内蒙古罕特汗啤酒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涉案被告李某生的辩护人并担任特约评论员;担任被《深圳特区报》报道关注的吴某兵盗窃泰国外交人员财物案中吴某兵的辩护人;担任被《深圳电视台》和《深圳晚报》报道关注的韩国籍金某玉、石某美诉石某抚养费纠纷案中石某美的代理人;担任被《深圳特区报》报道关注的房地产纠纷案件香港籍李某喜的代理人;为被香港各大媒体全程报道的香港富婆林凡被杀案中被害人家属提供法律服务等等。担任涉案资产超过1.267亿元的王某民诉吴某离婚纠纷案中王某民的代理人。担任涉案资产价值超过2个亿的房地产纠纷案件(开发商拆迁纠纷);承办被《深圳电视台》和《深圳晚报》特别报道的冯玉江故意杀人案的被害人家属代理人并担任特约评论员。
深圳著名律师朱运德律师接受媒体采访及工作动态(节录)
2011年7月9日《深圳电视台》特约深圳资深律师朱运德评论鞠说好看栏目:女孩见义勇为救助轻生男孩
2011年6月29日《深圳晚报》特约深圳资深律师朱运德评论:宋山木测谎申请未被采纳
2011年5月16日《羊城晚报》特约朱运德律师评论:3.18厘米肿瘤CT片没看出?
2011年5月6日《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特别专题报道朱运德律师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李广富被杀害案。2011年4月24日《深圳晚报》特约朱运德律师评论:餐饮业以优惠抵发票成潜规则。
2011年3月25日朱运德接受中国移动集团广东有限公司的邀请在茂名全球通大厦为中国移动中高层进行《婚姻法与婚恋法律风险防范》专题讲座,讲座课程深受欢迎。
2011年2月12日《深圳电视台》财经频道特别报道朱运德律师联手100多名深圳律师上书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要求修改刑法,以扩大强迫乞讨罪的受害人的范围
2011年2月12日《深圳电视台》第一现场特别报道朱运德律师联手100多名深圳律师上书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要求修改刑法,以扩大强迫乞讨罪的受害人的范围
2011年2月11日《深圳晚报》特别报道朱运德律师联手100多名深圳律师上书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要求修改刑法,以扩大强迫乞讨罪的受害人的范围
2011年2月10日《深圳晚报》特约朱运德律师评论:打拐案中案,看看这是谁家的孩子?
2011年01月25日深圳晚报特约朱运德律师评论:200万房被80后骗走 深圳女业主一夜惨变成租户
2010年12月12日《人民日报》(人民网)特约朱运德律师评论:深圳民间高回报承诺吸揽资金现象愈演愈烈
2010年12月12日《深圳电视台》特约报道朱运德律师承办的典型案件:王某强占港人李某房屋拒不履行民事判决一案。
2010-11-30《深圳晚报》特约朱运德律师点评:为何非法集资在深圳如此多?背后的黑洞
2010年10月《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鞠说好看》栏目第二次专题报道朱运德律师为韩国弱母女金某玉和石某美提供法律援助
2010年8月《深圳晚报》特约朱运德律师评论:五名男子贴虚假广告骗女子卖淫女孩称如同坐牢
2010年7月《羊城晚报》特约朱运德律师评论:家中有事无奈退团旅行社扣85%团费
2010年7月《羊城晚报》特约朱运德律师评论:上班被老板定位,下班被老婆定位?
2010年7月《深圳晚报》特约朱运德律师评论:盗用名人身份设骗瞄准中年女性下手
2010年6月《深圳晚报》特约朱运德律师评论关注自杀:明天的阳光很美,为何你要匆匆离开
2010年6月12日22时20分《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鞠说好看》栏目专题报道朱运德律师为韩国弱母女提供法律援助
2010年5月4日《广东司法厅官方网》:广东省司法厅公开称赞为韩国弱母女提供法律援助的朱运德律师为广大律师树立了很好典范
2010年4月《深圳晚报》特约朱运德律师连续跟踪评论:荐股公司收钱后就“失 踪”
2010年4月《深圳晚报》特约朱运德律师连续跟踪评论:荐股公司收钱后就“失 踪”、携手公司涉嫌诈骗
2010年4月深圳晚报》特约朱运德律师连续跟踪评论:《荐股公司收钱后“失踪”》新闻追踪携手公司高层再度“失踪”
2010年4月《深圳晚报》特约朱运德律师评论:《荐股公司收钱后“失踪”》新闻追踪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决不手软
2010年04月07日《深圳晚报》特别报道朱运德律师为韩国弱母女维权:“千里寻夫,只为讨个公道”
2010年4月1日《楚天金报》特约朱运德律师评论:女性犯罪超15%涉及情感
2010年3月《深圳晚报》特约朱运德律师评论:“国家财政部”号称“退税”骗你银行账号密码
2010年3月29日《深圳晚报》特约朱运德律师评论:女性犯罪超15%涉及情感 家暴第三者成重要诱因
2009年10月05日《深圳晚报》特约朱运德律师评论:试离婚,可以拯救婚姻吗?
2009年10月12日《深圳晚报》特约朱运德律师评论:限期服务,会否成为婚介犯规“护身符”?
2009年10月05日《深圳晚报》特约朱运德律师评论:试离婚,可以拯救婚姻吗?
2008年7月《深圳商报》特邀朱运德律师解答读者提问
2008年07月31日《深圳晚报》特约朱运德律师评论:打暑期工误入骗钱“黑厂”
2008年1月6日《深圳晚报》特邀朱运德律师评论:婚姻猎头将爱情高价拍卖
2007年12月20日《深圳晚报》特别报道朱运德律师见证:情侣约请律师“见证爱情”
2007年12月4日应中国缝制协会和清华大学联合邀请朱运德律师在海南省三亚清华大学养生馆会议厅进行《赊销管理与风险控制》专题讲座。
2007年10月6日《深圳晚报》特约朱运德律师评论:“出租爸爸”业务挂牌登场
2007年9月26日《深圳晚报》特约朱运德律师评论:中秋节该不该放假?
2007年9月24日《深圳晚报》特约朱运德律师评论:职介拉客仔骗钱“窃”色
2007年9月6日《深圳晚报》特约朱运德律师评论:流浪少年被迫成为犯罪工具
2007年9月《深圳晚报》特约朱运德律师评论:公交车上性骚扰不时发生
2007年 08月 10日《深圳晚报》特约朱运德律师评论:流浪精神病人不时伤人
2007年08月05日《深圳晚报》特约朱运德律师评论版权维权:店家“指导”顾客安装盗版软件
2007年 08月 08日《深圳晚报》特别报道朱运德律师公益通讯维权:谁动了我的卡号
2007年7月12日《星岛日报》特约朱运德律师评论:深婦離婚至少分六成身家
2007年06月28日 《深圳特区报》特别报道朱运德律师公益通讯维权:手机号莫名被盗原机主索赔1元
2007年1月11日《深圳晚报》特约朱运德律师评论:荒唐协议姐妹先后代孕
2007年1月7日《韩国KBS电视台》特邀朱运德律师作为嘉宾评论:韩国商人在中国包养二奶及中国商人、官员等婚外情问题
2006年12月27日《羊城晚报》特别报道朱运德律师为作家维权:《愛在大芬村》作者狀告出版社 出版社欺詐還是作者炒作?
2006年12月15日 08:42《每日经济新闻》特别报道追债专家朱运德律师追债:年关到追债公司上演无间道三地追债卫星定位
2006年9月9日《羊城晚报》特约追债专家《中国律师追债网》首席追债律师朱运德评论:培训追债师,追债行业告别“灰色”?(组图)
2005年1月《深圳法制报》特约朱运德律师评论:老板手机资料只卖两毛钱 深圳一公司大肆炒卖企业老板资料,个人隐私被泄频遭生人骚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