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男子窜到河南新乡市一所大学校园内,趁大学生们的防备心理弱,多次盗窃大学生的书包。
现在的大学都是开放的,任何人都可以随便进出,这往往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被告人角某是江苏人,在新乡市某大学的附近打工,平时下班后比较清闲,美丽的大学校园成了他常去的地方。常去大学校园,他发现大学生们彼此之间基本上没有防备心,为了占取吃饭或上自习的座位,他们的书包等物品在食堂、教室等公众场合随处放置。2010年11月份,被告人角某先后两次到新乡市某大学餐厅内,趁无人看管之际,将被害人赵xx和被害人刘xx放在凳子上的挎包盗走,包内有现金123元,被盗物品经新乡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价值为510元。
过了几天,他发现竟然没事,于是他又故伎重演,2010年12月初,被告人角某再次来到该大学餐厅内将被害人杨xx放在凳子上的挎包盗走,不料这次被保安发现,在跑至学校西门口时被抓获。包内有现金391元及贝蒂牌钱包、三本书,经新乡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物品价值272元。案发后,追回被盗赃物及391元赃款,已发还被害人。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角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鉴于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系初犯、偶犯,赃款赃物已退还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综合以上案情,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遂以《刑法》相关规定作出判决。 6月1日,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此案,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角某管制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