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媒体关注 刑事新闻 刑辩律师 刑法专题 刑事诉讼 强制措施 量刑情节 申诉控告 减刑假释 司法鉴定 专家论证 法律援助 刑事案例 刑事名家
贪污犯罪 受贿犯罪 走私犯罪 毒品犯罪 盗窃犯罪 诈骗犯罪 故意伤害 故意杀人 抢劫犯罪 强奸犯罪 交通肇事 职务犯罪 死刑专题 收费标准
您的位置:首页 >>刑事新闻 >> 文章内容  法律援助热线:0755-89800981 13724320918
朱运德律师简介
站内搜索
最新推荐 new10
1  【刑辩亮剑】24岁少女梁某…
2  朱律师告诉您:亲友被抓后的…
3  最高检明确正当防卫界限:别…
4  法官在被害人谩骂声中坚持作…
5  最高法、公安部明确:201…
6  最高院|非法占有、处置被害…
7  套路贷或成新型黑恶犯罪!罪…
8  争女友相约决斗捅伤人 俩"…
9  男子多次透支信用卡数额巨大…
10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
热门新闻 top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 78782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 770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 55098
  新刑事诉讼法正式发布 明… 35847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2902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4543
  贪污罪、受贿罪法定刑的立… 23506
  贪污罪(百度百科) 23435
  有关未成年人强奸犯罪的法… 2221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 21406
丈夫怀疑儿子非己血脉 妻子哺乳期间被诉离婚
双击自动滚屏 来源:互联网   编辑: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网   发布时间:2011/4/18 21:19:04   阅读:1274

丈夫怀疑儿子非己血脉 妻子哺乳期间被诉离婚
作者: 刘赞芳 卫常辉 齐国章 

     中国法院网讯   4月14日,在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五亩法庭等待离婚开庭的小海经办案人员反复劝说,最终撤回了离婚的起诉,法院裁定准许其撤诉。
    2007年初,小海经人介绍与同龄女青年小彩相识,于2008年3月份登记结婚。婚后初期二人的小日子也充满了幸福。可随后,小彩外出打工。在两人分开的日子里,双方缺乏沟通,渐渐产生了矛盾。2010年4月,小彩生下一个男孩,可是,小海却丝毫没有初为人父的欢乐,因为他怀疑孩子的父亲另有他人,要求给孩子做亲子鉴定,小彩坚持孩子是夫妻俩所生不同意做鉴定,并离家出走。

    2010年10月,小海起诉要求离婚,但却未说明女方在哺乳期间的事实。审理中,由于小彩下落不明,法庭发出了公告。今年3月份,小彩递交了书面答辩状称,自己生育小孩后还在哺乳期内,并表示为了孩子不同意离婚。法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对小海进行了思想教育,并告知小海按照婚姻法规定,在女方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小海因此撤回了起诉。

    我国婚姻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原告在起诉时隐瞒了女方处于哺乳期的事实,所以其撤回起诉法院予以准许。


【 字体: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本站发表读者评论,并不代表我们赞同或者支持读者的观点。我们的立场仅限于传播更多读者感兴趣的信息。
 本文的地址是: http://cnbianhu.com/onews.asp?id=3541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类最新文章
【刑辩亮剑】24岁少女梁某涉嫌贩 朱律师告诉您:亲友被抓后的正确处 最高检明确正当防卫界限:别人拿刀
法官在被害人谩骂声中坚持作出无罪 最高法、公安部明确:2019年, 最高院|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RSS订阅  | 联系我们 

刑事援助热线:0755-89800981 13724320918
  网站实名:《中国刑事辩护网》 《中国刑事律师网》 《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网》
copyright cnbianhu.com/ since 2008  备案号:粤ICP备10096640号
Design by 深圳赛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