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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妓女刑事辩护
双击自动滚屏 来源:互联网   编辑: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网   发布时间:2011/2/18 23:25:56   阅读:1477
今天去看守所会见一个涉嫌介绍卖淫罪的女犯罪嫌疑人小刘(化名)。她的左股骨头坏死,走路有点跛。原来在工厂做事,因为实在不法忍受长时间站立的痛苦。就去做了性服务工作者。她很想尽快赚点钱去做左腿股骨手术。她每次服务一次才收100元。案发前还没凑齐手续费。

   因为她很热心,同时帮助其她妓女介绍生意。警方在一次伏击中以涉嫌介绍卖淫罪将其抓获。

   小刘问我:像她这种股骨头坏死能不能申请取保候审?我回答说:可以申请,估计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不会同意取保候审的。因为这种疾病不属于取保候审的情形。我问她:你如果将你的上线老板供出来,可以争取从轻处理。小刘说:我不能说,我走投无路,是老板收留了我。我是没有办法自愿做妓女的。做人要将良心。

   听到她的话,我震撼了。原来以为小姐最脏,最低贱。没想到她宁可自己承担罪责,也不愿意供出主犯出来,以减轻自己的罪责。虽然我认为她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但是仍然决定继续接受其亲属妹妹的委托继续为她辩护。

   我通过为性工作者小刘提供刑事辩护,我了解了身在社会底层的性服务者的辛酸经历。性服务者每次卖淫才100元,老板和卖淫女五五分成。由于从业人员很多,竞相压价,从200元降到100元。有时一天都没有一个生意。小刘从事性服务工作已经一年半,存款不到两万元。而手续费需要5万元。

   原来以为性服务者都是因为贪图享受而选择这种职业。从小刘所述来看,有的小姐生活非常艰辛。有次小刘上门为嫖客提供性服务。没想到那里有三个壮实的男人,将其强奸折磨得死去活来。最后,小刘求饶,以不要嫖资为条件,逃出来了。

   小刘每天的生活费不超过20元。没有高档的化妆品,没有高档的衣服。只是为了接客才买了两件比较性感的衣服。原来一直期望能有哪位嫖客看上她,将她包养起来。因为脚有些跛,一直没有人看上她。直到案发都没有赚够手术费。

   我将小刘的情况向有关部门反映了,希望给小刘起码的人道主义治疗。看守所方面称只能进行一般性的消炎处理,不能为其进行手术。

   在我眼里,虽然她从前是妓女,但是现在是囚犯。应该得到援助。

   我和检察官法官进行了多次沟通,他们对小刘的遭遇都表示同情,表示会依法处理的。

   小刘的一审判决结果出来了。这是个很成功的刑事辩护。小刘只被判了五个月的拘役。

   律师办案随想:性服务工作者也是人,我们都可以因为央视春晚虐鱼门谴责魔术师,为什么不可以善待一个失足者呢。妓女也是弱者。我们不能抛弃他们,只能拯救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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