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媒体关注 刑事新闻 刑辩律师 刑法专题 刑事诉讼 强制措施 量刑情节 申诉控告 减刑假释 司法鉴定 专家论证 法律援助 刑事案例 刑事名家
贪污犯罪 受贿犯罪 走私犯罪 毒品犯罪 盗窃犯罪 诈骗犯罪 故意伤害 故意杀人 抢劫犯罪 强奸犯罪 交通肇事 职务犯罪 死刑专题 收费标准
您的位置:首页 >>刑事新闻 >> 文章内容  法律援助热线:0755-89800981 13724320918
朱运德律师简介
站内搜索
最新推荐 new10
1  【刑辩亮剑】24岁少女梁某…
2  朱律师告诉您:亲友被抓后的…
3  最高检明确正当防卫界限:别…
4  法官在被害人谩骂声中坚持作…
5  最高法、公安部明确:201…
6  最高院|非法占有、处置被害…
7  套路贷或成新型黑恶犯罪!罪…
8  争女友相约决斗捅伤人 俩"…
9  男子多次透支信用卡数额巨大…
10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
热门新闻 top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 78782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 770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 55098
  新刑事诉讼法正式发布 明… 35847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2902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4543
  贪污罪、受贿罪法定刑的立… 23506
  贪污罪(百度百科) 23435
  有关未成年人强奸犯罪的法… 2221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 21406
河北规定若亲属大义灭亲被告可减刑引争议
双击自动滚屏 来源:互联网   编辑: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网   发布时间:2010/10/4 0:24:25   阅读:1990

来源: 山东商报

核心提示:9月29日,河北省高院研究通过《<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该细则以“酌情减少被告人基准刑的20%以下”的方式鼓励被告人亲属“大义灭亲”。对此,有网友认为,家庭稳定本是社会稳定的基石,而大义灭亲恰恰破坏家庭稳定。

山东商报10月3日报道 9月29日,河北省高院研究通过了《<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以“酌情减少被告人基准刑的20%以下”的方式鼓励被告人亲属“大义灭亲”。但,在中国的传统伦理里,告发亲友的“大义灭亲”恰与“亲亲相隐”背道而驰。争议就此而起……

大义灭亲情法难两全

今年年初,安徽砀山县房产局局长刘某被举报有“贪污受贿、嫖娼”等行为,这封举报信出自这名局长的前妻张某和17岁的儿子小刘。小刘母子俩2月11日住进了局长办公室,守了室内3个保险柜整整8天时间,小刘母亲甚至用绳子把自己和保险柜捆在一起。直至有关部门当着小刘母子的面,打开保险柜,从中查出现金、存折、古玩等财物后,两人才离开办公室。

有网络媒体在报道这个新闻时,使用了“大义灭亲”这样的字眼。

其实,此案至此并未了结,余响更能发人深思。刘某的前妻事后称:“我和他毕竟是近20年的夫妻,一起打拼,一起奋斗支撑了这个家……我不想他被搞得很惨,毕竟我和他曾经有过夫妻情分,毕竟儿子以后还要健康地生活。我只是太恼恨他了。”小刘也表示,他现在有点后悔在网上发帖,引起了这样大的反响,“毕竟是自己的父亲,我现在有点后悔!”

还有这样一个较早的案例,是2003年《北京晚报》报道的。出身河南农村的少年张鸿雁,辍学打工供哥哥上学。为了给哥哥筹措上大学的报名费铤而走险,偷了舍友的4万块钱。警方接到报案后,找到正在上海上学的哥哥张洪涛,要他协助抓捕自己的弟弟。于是张洪涛联系到张鸿雁并将他骗到了上海,使张鸿雁被提前埋伏的警察抓获。

这件事在当时同样引发了极大的关注。有人说,哥哥完全可以不与警察合作,另寻机会劝弟弟把钱偷偷地送回去。还有人说,劝弟弟投案自首也比把弟弟骗来让警察逮捕归案好,起码量刑要轻。

不论如何,在这里,情与法产生了冲突。不能说哥哥守法是错的,但也不好说他协助警方诱捕弟弟是对的。

为什么会有鼓励“大义灭亲”这样的立法举动?显而易见,是为了降低执法成本、提高破案率,但是“大义灭亲”的行为,会对亲情伦理造成伤害,这是必然的。

微博中,有网友认为,家庭稳定本是社会稳定的基石,而大义灭亲恰恰破坏家庭稳定。

81.5%逃犯曾被窝藏过

亲亲相隐是中国古代传统的伦理道德,唐朝以后曾经明文写入律法。为什么新中国的法律中没有了呢?

据最高人民法院刑庭的刘树德介绍,亲亲相隐之所以在我国1979年刑法和1997年刑法都没有明文规定,首先是受我国立法指导思想的影响,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以马列主义作为立法的指导思想,在这种大背景下,立法时,哪些该吸收为我所用,既没有仔细研究,也未做具体分析,只做了简单化地处理;其次,新刑法有三大原则:罪刑法定、罪刑均衡、罪刑平等。而亲亲相隐的规定必然与罪刑平等原则相矛盾。

然而法律不外乎人情,刚性的平等原则是否也要考虑人伦天性?

据武汉市公安局1997年对连续三年所抓获的越狱逃犯的调查显示:81.5%的逃犯都被窝藏过。一位母亲因藏匿自己犯罪的儿子被捕入狱,在狱中,当记者采访到她时,她还这样说:“我能藏一天算一天,尽一尽做母亲的心。”由此可见,在现实社会生活中,“亲亲相隐”大于“大义灭亲”,即“情”远远超越于“法”,尤其是在直系亲属之间。

这样的案例古代也有。《史记·循吏列传》记载:石奢为楚昭王相。其父杀人,纵其父而还自系,王赦其罪,石奢曰:“不私其父,非孝子也;不奉主法,非忠臣也。王赦其罪,上惠也;伏诛而死,臣职也。”遂不受令,自刎而死。这就是两难困境的悲剧。

专栏作家连岳曾经在《作为底线的尊严》中提到发生在澳大利亚的一件事。近年来一直受聘于澳大利亚体育学院,并培养出奥运冠军波波夫和克利姆的俄罗斯金牌教练图雷斯基,由于被发现在家中非法窝藏兴奋剂而接受法院传讯。这个案件需要图雷斯基夫人的证词,而澳大利亚法律认为,如果证词对婚姻关系造成伤害,则不采信。因此,法庭宣布图雷斯基无罪。

所以,一位从事刑侦工作多年的老公安认为,在惩罚犯罪的同时对这种亲情间的行为也进行惩罚,未必能对社会起到警戒作用。惩罚面太广,势必树敌太多,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关键问题是要做好“亲亲相隐”和法律的衔接问题。

某门户网站的一项调查表明,有26.2%的人表示支持,认为能降低执法成本,是法治观念的进步;但高达55.4%的人表示反对,认为会冲击传统上的家庭观念,加剧社会对传统道德的漠视。更有网友讥讽说,大义灭亲的着重点恐怕不在“亲”,而在“灭”。

伦理与法律相结合

说到这里,就不能不提世界很多国家法律当中都有的容隐制度(又叫亲属拒证权制度)。容隐,顾名思义,容,容许、允许,隐,隐瞒、隐匿,就是允许至亲之间对

[1]  [2]   下一页


【 字体: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本站发表读者评论,并不代表我们赞同或者支持读者的观点。我们的立场仅限于传播更多读者感兴趣的信息。
 本文的地址是: http://cnbianhu.com/onews.asp?id=3176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类最新文章
【刑辩亮剑】24岁少女梁某涉嫌贩 朱律师告诉您:亲友被抓后的正确处 最高检明确正当防卫界限:别人拿刀
法官在被害人谩骂声中坚持作出无罪 最高法、公安部明确:2019年, 最高院|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RSS订阅  | 联系我们 

刑事援助热线:0755-89800981 13724320918
  网站实名:《中国刑事辩护网》 《中国刑事律师网》 《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网》
copyright cnbianhu.com/ since 2008  备案号:粤ICP备10096640号
Design by 深圳赛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