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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岛的归属与中日关系
双击自动滚屏 来源:互联网   编辑: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网   发布时间:2010/9/26 19:19:12   阅读:819
 
来源: 中国日报网

  9月7日上午10时15分,一艘有15名船员的中国拖网渔船“闽晋渔5179号”在我国钓鱼岛附近海域进行捕捞作业时,遭到了日本海上保安厅巡逻船“与那国”号的冲撞,后来又受到了日方另外两艘巡逻船的跟踪、冲撞、截停,至下午13时许,6名巡逻艇上的日方保安官强行登上中国渔船,迫使“闽晋渔5179号”停止行驶。其后,海上保安总部派出22名海上保安官,登上中国渔船,以“涉嫌违反”《渔业法》为由,对“闽晋渔5179号”进行了搜查。

  当天晚间,日本内阁官房、海上保安厅、外务省与法务省等相关部门,针对此事召开了紧急会议,最终日本政府决定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41岁的中国渔船男性船长实施了逮捕。同时,另有日本政府高官表示,将把中方船长“带到最近的检察机关或是警察机构,按照日本的程序加以处理”。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在当天的例行记者会上说,“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就是中国领土,我们要求日本巡逻船不得在钓鱼岛附近海域进行所谓执法活动,更不得采取任何危及中国渔船和人员安全的行为。中方将密切关注事态发展,保留做出进一步反应的权利。”

  当日,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宋涛奉命约见日本驻华大使丹羽宇一郎,就日本海保厅巡视船在钓鱼岛海域拦截中国渔船一事提出严正交涉,要求日方停止非法拦截行动。

  钓鱼岛列岛系由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及三个小岛礁组成,总面积约6.3平方公里。其中,以钓鱼岛为最大,面积为4.3平方公里,海拔约362米。东南侧山岩陡峭,呈鱼叉状,东侧岩礁颇似尖塔,岛上长期无人居住。

  中国早在明朝就有关于钓鱼岛的历史文献记载。日本称钓鱼岛属其冲绳县管辖,但日本的冲绳县,在距今约125年前曾是独立的琉球国。在日本1871年开始,吞并琉球国之前,中国曾与琉球国有过约500多年的友好交往史,最先发现并命名了钓鱼岛等岛屿。

  在明朝永乐元年(1403年)的《顺风相送》一书当中,便有关于“钓鱼屿”的记载。1562年明朝的浙江提督胡宗宪编纂的《筹海图编》一书中的“沿海山沙图”,标明了中国福建省的罗源县、宁德县沿海各岛,其中就有“钓鱼屿”、“黄尾山”和“赤屿”等岛屿。可见早在明代,钓鱼岛就已经被作为中国领土,纳入了中国的防区。

  关于钓鱼岛自明代以来就是中国领土,这不仅是中国政府的立场,也是日本著名的历史学家井上清先生经过严肃认真考证后得出的结论。井上清先生曾于1972年撰写了一部专著,题为《“尖阁”列岛—钓鱼岛的历史解析》。他在书中指出,作为一个历史学家,他经过查阅历史文献而断定:钓鱼岛在日本染指之前,并非“无主地”,而是中国领土。正如井上清先生所云,日本明治维新开始(1868年)以前,在日本和琉球,离开中国文献而独立言及钓鱼岛的文献,实际上一个也找不到。

  这次日本海上保安厅巡逻船对我渔船的截停、登船检查和对中方船长的逮捕,是对中国主权的严重侵犯,需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促使日方尽快地释放我方的船长。否则,一旦按照日方的法律程序,中方船长遭到起诉的话,就会形成非常坏的先例。同时,今后我方要加强对钓鱼岛附近海域的巡视,保护我方渔民在领土内的安全作业,维护国家的主权与领土完整。

  (来源:中国日报特约评论员 胡飞跃 编辑:信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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