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媒体关注 刑事新闻 刑辩律师 刑法专题 刑事诉讼 强制措施 量刑情节 申诉控告 减刑假释 司法鉴定 专家论证 法律援助 刑事案例 刑事名家
贪污犯罪 受贿犯罪 走私犯罪 毒品犯罪 盗窃犯罪 诈骗犯罪 故意伤害 故意杀人 抢劫犯罪 强奸犯罪 交通肇事 职务犯罪 死刑专题 收费标准
您的位置:首页 >>刑事新闻 >> 文章内容  法律援助热线:0755-89800981 13724320918
朱运德律师简介
站内搜索
最新推荐 new10
1  【刑辩亮剑】24岁少女梁某…
2  朱律师告诉您:亲友被抓后的…
3  最高检明确正当防卫界限:别…
4  法官在被害人谩骂声中坚持作…
5  最高法、公安部明确:201…
6  最高院|非法占有、处置被害…
7  套路贷或成新型黑恶犯罪!罪…
8  争女友相约决斗捅伤人 俩"…
9  男子多次透支信用卡数额巨大…
10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
热门新闻 top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 78782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 770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 55098
  新刑事诉讼法正式发布 明… 35847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2902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4543
  贪污罪、受贿罪法定刑的立… 23506
  贪污罪(百度百科) 23435
  有关未成年人强奸犯罪的法… 2221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 21406
不满开除谎称放炸弹引发恐慌 深圳一造谣者被逮捕
双击自动滚屏 来源:互联网   编辑: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网   发布时间:2010/7/27 23:14:34   阅读:1091
 
2010年07月27日 16:43:23  来源: 法制日报

    深圳市一大型商场员工刘某,因不满商场的开除及处罚决定,多次打电话骚扰商场经理,甚者打电话到前台谎称在商场门前放置了炸弹,引来众警察前来排查爆炸物,商场被迫停业两小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近日,深圳市检察机关以涉嫌编造传播非法信息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刘某。

6月10日,这天商场正在营业,顾客熙熙攘攘一切如常。晚上7点半,商场前台服务员小李突然接到一通电话,来电显示是一本地座机号码,对方声音低沉,简短地告知有人在商场门前放置了一炸弹就挂了电话,再回拨时该电话已经关机。一石激起千层浪,小李赶紧将这件事报告了保安部,立即引起了商场的高度关注。商场立即作出应急安排,向警方报案并疏散顾客。据保安部小高回忆,当天在接到这通恐吓电话后,为了避免出现慌乱,商场立即用广播通知提前结束营业,当时约有顾客一千五百多人,很多正在购物的顾客都不明所以表示不满意,但经员工劝导后疏散有序;同时商场立即组织了约八十员工对各个楼层进行排查。警方数辆警车、巡逻车及搜爆犬也迅速赶到,并立即进行了封锁现场,在疏散人群后约晚上8时许,开始清场排查爆炸物。经数小时的严密排查后,才发现原来这是一起谎报事故,但已给商场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及不良影响。

经查,编造此虚假消息的人刘某,2004年以前是该商场员工,负责开大巴车,后来公司发现刘某时常利用加油的机会谎报发票,贪污公司财产,公司决定扣发刘某两个月工资、没收押金并予以开除。而刘某认为自己虽有过错,但公司的处理决定显示公平,一直怀恨在心。于是从2004年到2010年5月间六年间其多次打电话给公司相关领导打恐吓电话,威胁人生安全。而这次,他并未在商场放置炸弹,仅是利用在路边买的一部市话通打电话到商场作恐吓报复。(游春亮 宿静)


【 字体: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本站发表读者评论,并不代表我们赞同或者支持读者的观点。我们的立场仅限于传播更多读者感兴趣的信息。
 本文的地址是: http://cnbianhu.com/onews.asp?id=3077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类最新文章
【刑辩亮剑】24岁少女梁某涉嫌贩 朱律师告诉您:亲友被抓后的正确处 最高检明确正当防卫界限:别人拿刀
法官在被害人谩骂声中坚持作出无罪 最高法、公安部明确:2019年, 最高院|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RSS订阅  | 联系我们 

刑事援助热线:0755-89800981 13724320918
  网站实名:《中国刑事辩护网》 《中国刑事律师网》 《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网》
copyright cnbianhu.com/ since 2008  备案号:粤ICP备10096640号
Design by 深圳赛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