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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检察院批准对宋山木延长侦查羁押期限1个月
双击自动滚屏 来源:互联网   编辑: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网   发布时间:2010/7/22 18:18:23   阅读:692
 
2010年07月22日 07:55:14  来源: 南方日报

宋山木资料图

..................................................................

知名教育机构山木教育集团前总裁宋山木涉嫌强奸案又有了新进展。在5月21日(深圳)罗湖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宋山木后,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继续侦查,开始不超过2个月的捕后侦查期。昨日是宋山木被逮捕后正常侦查羁押期满的时间,记者昨日从罗湖区检察获悉,深圳市检察院已经批准对犯罪嫌疑人宋山木延长侦查羁押期限1个月。

5月4日,曾在山木教育集团工作过的22岁女孩艾伦(化名)报警称,其5月3日晚被宋山木带到罗湖区松泉公寓,遭受威胁并拍下裸照,处于月经期仍被强奸。

此事件在5月12日被媒体报道后引来广泛关注。5月12日17时左右,宋山木在律师的陪同下到罗湖区东晓派出所接受调查,在经过10个多小时的调查询问后,5月13日凌晨5时多,因有强奸嫌疑,警方对宋山木实施了刑事拘留,并将其带至罗湖区看守所。5月19日,深圳市罗湖区公安分局以涉嫌强奸罪向罗湖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嫌疑人宋山木。5月21日,罗湖区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宋山木。而后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继续侦查,开始不超过2个月的捕后侦查期。

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司贤利介绍,按照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是2个月。在该期限内,公安机关侦查发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给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如果没有发现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嫌疑人犯罪事实的,公安机关要撤案,或依法进行延长羁押期限,或者变更逮捕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

司贤利说,如案件存在案情复杂,在上述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侦查阶段的犯罪嫌疑人,符合一定条件,逮捕后最长羁押时间可以长达7个月,如羁押期间发现另有重大罪行,还可以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昨日是宋山木逮捕后正常侦查羁押期满的时间,宋山木案将会怎样发展?记者从罗湖区检察院获悉,罗湖公安分局已经向深圳市检察院申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市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即延长到8月21日。“公安机关申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说明公安机关目前还没有充分掌握认定宋山木涉嫌构成强奸罪的证据”司贤利说。

据司贤利介绍,8月21日,如果公安机关还没有找到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宋山木强奸事实,可以依法变更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释放宋山木后继续侦查,或作出撤案处理决定。“当然,公安机关也可以通过再申请延长侦查羁押期方式在法定侦查羁押期限内继续羁押宋山木”司贤利说。(孙颖)

事件回顾

●5月4日 22岁女孩报警称,其5月3日晚被宋山木带到罗湖区松泉公寓,遭受威胁并拍下裸照,身处月经期仍被强奸。

●5月12日 宋山木在律师的陪同下到罗湖区东晓派出所接受调查。

●5月13日 因有强奸罪嫌疑,警方对宋山木实施了刑事拘留。

●5月19日 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罗湖区检察院审查逮捕。

●5月20日下午 宋山木正式被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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