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本报刊发了《荐股公司收钱后“失踪”》报道之后,记者在知情人士的指点下,记者找到了现在联合广场办公、为携手公司分解的几家公司做后台服务,并提供销售软件研发的博众才智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博众公司)以及携手公司总经理、现任博众才智科技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徐传林。他告诉记者,经营携手公司几个月,他也感觉很失望,最后,因为投诉太多,话术(营销术)不能规范,才解散了公司。现在他所在的企业,只做后台服务、软件开发,不从事业务经营。“这样做,就是为了改过。”
1
“我不敢说我公司是干净的”
通过知情人士的指点,上午10时,记者在联合广场A栋13层找到了博众公司。而博众公司就是携手公司工作人员指证,携手公司分解后诞生的4家公司之一。
听到记者的来意,回顾携手公司的经营。谈及股民投诉,质疑携手公司欺骗股民钱财的时候,该公司总经理徐传林侃侃而谈。他认为关于欺骗的问题应该不存在。他们公司销售的只是股票软件,如果软件可以打开,并没有什么质量问题,那么就不存在欺骗之说。虽然携手公司已经解散,但在软件服务期内的客户,还可以联系他们并要求提供服务,“失踪”与欺骗的说法不成立。
徐举例说,比如在餐馆点菜,点菜单上照片与真正给消费者的点菜大多存在差异。有人会以为这是欺骗。但也会有人理解,差异是正常的。“欺骗的界定,不过是个人的感觉而已,我们绝不会欺骗客户。”
同时,徐还讲述,当时携手公司的确没有股票咨询资质。但他认为,深圳有很多这样的荐股软件企业,携手公司仅是其中一家。另外,公司使用的话术也是深圳大多数企业使用的一样。在他看来,如果这是问题的话,深圳市很多的荐股企业都有问题。
“整个荐股行业都很混乱,我不敢说我公司是干净的。”徐坦言,公司营销话术的确存在不规范现象,但是并没有蓄意的欺骗。这是整个行业的问题,应该由有关部门整体整顿行业。
2
“视频是否是演绎的游戏,我不清楚”
对于荐股软件的质疑,他换了一种说法解释,“软件不存在篡改问题,软件是他们委托山东软件公司开发的产品。实质上,他们主要负责软件后台操作,没有篡改的可能。”
徐解释,这样软件很多,给他们的软件不过名称不同而已,并不是专项开发的软件产品,就是将原来的软件名称进行修改而已,说到底就是一个OEM平台。
对于视频内容,他给了记者这样一种解释,在软件内加注视频,并不是携手的创造,所有的荐股公司都在这样说,谈不上篡改。同时,他否认了视频中“走势图”,是分析师助理与分析师导演的游戏。“我们没有这么坏,这么离谱的事情,我也是第一次听说。”
徐说,虽然他是公司总经理,但是他主要负责的部分只有公司管理,专业的事情了解不多,因此视频是否就是演绎的游戏,他也说不清楚。但他认为,这样做法很荒诞。
3
“投诉太多,才决定解散公司”
对于携手公司经营过程遭遇的投诉,出现的违规操作以及“踩红线”行为,徐传林表示,这都不是公司的主观意愿。作为公司管理者,他们曾经一再要求:不得承诺软件功效,不得夸大宣传,不得带客户操作股票。但是经营部门人员却总不听,最后公司只好开除了一些个人。“这些人中,有业绩优秀的业务员,也有一些经理级别的管理者。”
与记者交谈到公司需要解散时,徐先生在记者面前表现出“壮士断腕”般的心情。他说,公司当时发展得挺好,但是投诉却是越来越多,尽管如此,面临这些问题不能解决时,作为当时总经理,他做出解散公司的决定。“我希望自己干净一些。”
根据徐的介绍,他是一个职业经理人,并不懂股票软件与股票投资,他的长项是管理与网站经营。也正是因为如此,其他3个股东找到了他。而他并不知道其中会有这一些违规之处。当他发现公司运作居然有这么多投诉,公司经营涉嫌的复杂问题之后,他感觉很难受。“我这么大年龄,没有必要为了资金积累做这样的事情,做到最后,只能解散公司才能从中解脱。”
4
先说愿退还投诉股民资金,随后又反悔
对于股民投诉的公司分解成4家公司,隐身并规避了风险继续运作的说法。徐传林说,这完全是猜测。
徐介绍,因为投诉问题导致携手公司解散之后,他就加盟了这家公司。虽然这家公司以前也没有相关资质,但是经过努力,他们已经与一家有股票咨询资质的企业达成合作协议。他说,与几家分解的公司,比如成都红盘、武汉再携手、长沙明聪等几家公司,再没有任何隶属关系,虽然几家公司老总是他们当时携手公司的股东,但现在仅是代理商与生产商的关系。
“我只提供软件服务,提供产品,并收取10%的营业额作为报酬,不干涉他们的经营以及产品价格。”徐先生说,他不愿意再这样去从事风险。
事实上,近几月来,徐传林四处洽谈合作,希望公司可以挂靠到有股票资质的企业,然后从事荐股业务。并且博众公司的所有软件,也只面向这几家公司提供。按照徐传林的说法,他不希望公司业务做大,只要有事情做就行。
下午,记者离开博众公司之后,接到徐传林来电说,作为携手公司总经理,他愿意退还投诉股民的资金。这是他应该承担的责任。不过数十分钟之后,他又来电推翻自己的说法,表示自己不能做主。
律师说法:
携手公司涉嫌诈骗
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朱运德律师认为:携手公司将经修改的股票软件包装成神乎其神的“天价”荐股软件向股民推销,并发展会员炒股,收取服务费,承诺股民股票翻倍盈利;后又以做高级客户和做“超短线”等种种名目,引诱客户向深圳市携手科技网络公司交纳更多的费用,最终造成客户受到极大的双重经济损失。这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涉嫌犯罪。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手公司所作所为,显然已经触动这一条规定。
朱律师认为,虽然深圳市携手科技网络公司“分析师”曾经取得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书,也不影响他涉嫌诈骗犯罪的构成。
同时,朱运德律师也提醒广大股民,要想获得合法的股票信息,一定要去经政府主管机关批准成立的正规证券公司咨询,不要听信网络上那些可以承诺股民股票翻倍盈利的所谓的荐股公司,也不要听信“马路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