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报记者 林洁 实习生 陈子文
■它因强烈的市场需求而存在,它又因不合法而“地下活动”
■如今它作为一个新岗位培训项目进入劳动部门职业技能鉴定视野
今年9月初,各大媒体都刊出了这样一连串消息:我国首批108名“商账追收师”已经通过正式培训获得了职业培训资格证书;紧接着,工商部门明确表态,目前不会给追债公司、追债人注册办照;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也出面声称,那只是一种培训行为,追债师尚不是国家承认的职业。
有评论云:一连串的发布与澄清虽看似矛盾,却很准确地表达了目前民间追债行业行走在“灰色地带”的现状———它因强烈的市场需求存在着,它又是不合法地存在着。
无论如何,“商账追收师”作为新岗位培训项目,已经进入了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视野。这似乎让整个民间追债行业看到了曙光。追债行业能就此步出“阴影”走向阳光吗?
2006年9月5日,一位市民从郑州街头的“专业讨债、调查外遇”的非法小广告前走过CFP供图
1、追债行业行走阴影里
昨天,一位追债行业的老行尊给记者读了一首“讨债歌”———
讨债难,讨债难,讨债更比挣钱难,跋山涉水千里远,背井离家遭白眼,进门先喊大老板,未曾讲话腰先弯,老兄欠账一年半,我的货款几时还?老板台后脸一憨,凉水不肯赏一碗,资金周转有点紧,老弟你再缓一缓,想起订货同把盏,他可不是这张脸,口口声声有困难,摇头乞尾装可怜,赊账好比兄弟会,要债竟比上刀山。一缓又是小半年,冬去春来近年关……大骂无赖不要脸,大年三十桌子掀,法制社会天天讲,我就不信没人管,鱼死网破上法院,诉诸公堂把脸翻,盼到胜诉去执行,谁知人家早破产,公司垮了账不烂,破铜烂铁把账还。信用缺失导致的讨债艰难,给了民间追债公司相当的生存空间,各类“追债公司”应运而生。
就在各类“追债公司”风生水起的1995年,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和当时的国家经贸委联合发文,禁止各种以讨债名义的企业进行工商注册。2000年,上述三部委又一次明令取缔各类追债公司,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两年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调整了商标分类注册范围,“侦探公司”、“私人保镖”等新兴服务行业纷纷出现在新颁布的“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区分表”中,但追债公司仍在禁止之列。
至今,禁令依旧高悬。
可是,随便上网一搜索,可以找出“一摞摞”的追债公司来,虽然大多他们都以“商业调查、信息咨询”等工商注册。像广州塞×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网页上,最先映入眼帘的就是“专业清债”的“大招牌”,它“王婆卖瓜”的简介里,核心就是“从事清偿债务多年,经验丰富,有良好的社会背景作后盾”。它的主要业务范围很明确“接受追讨债务等的各类委托”。
即使是在平面媒体的分类广告里,各家“商业调查公司”也照样将“债务清欠”的业务“明目张胆”地刊登。记者与广州几家在行内有一定地位的“追债公司”老板接触,他们毫不讳言说,广州市绝大部分有工商登记的“调查公司”都有涉猎“讨债”业务,部分甚至以其为主业,而完全活在“地下”没有工商登记的追债公司就更多了。
老叶讨债
“明天早上8:30,我在公司楼下等你,记住别忘了骑上自行车!”听说记者要跟去讨债,电话那头的老叶二话没说就答应了。9:00左右,他和记者一行来到第一个客户邵小姐这里。老叶说,下岗后在家里也没什么事,看到银盾金融财务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招聘广告,就应聘了。(摄于2003年11月29日CFP供图)
2、“追债公司”追债招数
失败案例 “暴力”追债差点上审判台
去年底,广东省五华县一名村干部组织“地下追债公司”被判刑的消息令不少从事调查行业者至今仍心惊胆战。那名村干部叫周福茂,他的“地下追债公司”专门持凶器替人“收数”、摆平纠纷,横行乡里。
已经“收山”的职业追债人陈某2004年遇到的一件事让他至今“回不过神”:当时他接到一个3万元的债务追讨,当他用电话把债务人骗出来后,双方发生了冲突,他们把债务人连同司机打了一顿,并把驾驶员那辆价值20多万元的轿车扣押作为担保,让其回去筹钱。谁知等了5天后,来的却是警察。经由公安局立案,陈某涉嫌胁迫和暴力手段,公安局差点将他“送上审判台”。后来经过认定,没有证据证明追债方构成了犯罪,而他们的主观愿望只是为了让对方还债,并不是为了故意伤害他人,“最后认定是民事纠纷”。
陈某透露,确实有人因使用了“暴力”追债而进牢房,而2004年广州还发生过一宗债务人在逃跑时意外死亡的事故。
成功案例 “合法讨债”:偷拍跟踪
但这些问题到了小有名气的职业追债人张剑峰那里,就不成“问题”了。今年24岁的张剑峰入行已经一年多,在中山大学修读法律本科的专业背景让他认为完全可以在“法律框架”内讨债。
“合法讨债”也是广州目前不少调查公司的口号。
张剑峰说自己开办商务调查公司一年多来,并没有发生什么出格的事。他的拍档、职业追债人许若尘说起一个“案子”———
广州一位工程师因为生活的需要向朋友借了近25万元,接着就“人间蒸发”,朋友动用了所有的关系网都没能找到借款人,在该工程师失踪两年后,债权人找到了张剑峰的公司。最艰苦的调查工作开始了,他们从该工程师原先使用的电话开始,找到了该工程师的蛛丝马迹,又技巧地接近了他,把他现在的工作单位、住址、电话一一掌握。在很突然的情况下,职业追债人让两年没见的“朋友”碰上面,追债人扮演“调解”角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为关键的是,追债人以很技巧的方式“告诉”工程师,如果他有钱不还,他们将在工程师现在公司楼下举“××欠债不还”的大字报,供职于一家相当知名企业的工程师立马举了白旗。
张剑峰说,充分的调查,掌握债务人“心理弱点”很好地谈判才是职业追债人最应该做的。
成功案例 非暴力追债:偷拍、跟踪
“不使用暴力”也许还算容易控制,但“跟踪、偷拍、一定程度的恐吓”绕得过去吗?
在各家调查公司的网页里,对自己侦探器材的“献宝”各家都不遗余力,“针孔摄像头、电话窃听器、红外线望远镜”都是最基本的装备。广州×鹰侦探调查服务公司就在网页里列出了32种可以“偷听、偷看、偷录”的器材,图片琳琅满目。张剑峰也不讳言,跟踪是“必然”的手段,而查阅一些个人信息资料也是不可避免的。虽然目前法律并没有赋予他可以这样做的权利,但职业追债人这是在饱受“老赖”之害中“两害取其轻”,而且他也尽量控制在“不扰乱他人生活”的框架内。他说起一起“跟踪”特别成功的追债:
一个女债务人做生意欠了别人15万元,有钱不还还特别横,扬言“我老公是黑社会,我情人也是黑社会的,我知道是谁找我要钱,咱们走着瞧!”债权人心里也特别害怕,找到了张剑峰公司要求“千万别动手,千万别伤人”地把钱要回来。张剑峰于是把跟踪发挥到淋漓尽致:派两三个人每天骑着摩托车跟着女债务人,详细记录她的一点一滴,然后还逐一向她“汇报”。整整跟了三天,第一天女债务人就报了八次警,但警方认为跟踪者也在大马路上走,没有干扰她的正常生活;第三天,女事主实在受不了“橡皮糖”似的跟踪,拨通张剑峰电话,让他“过来拿钱我吧”。
面对偷拍和跟踪,张剑峰这样认为,“国家规定私人调查取证有效,通过合法、正当的手段取得的证据可以被法庭采纳,实际上在某种意义上也意味着间接默认了我们调查手段的合法性。”职业追债人许若尘特别提到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年5月试行的《举报被执行人财产奖励办法》,其规定由执行申请人自愿出资、按实际执行到的财产的一定比例悬赏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举报人。许若尘认为,法院奖励举报人的规定出台也意味着对于民间调查的默认。
3、“职业追债”冷与热
看好“追债师”培训
从“商账追收师”的职业培训里,张剑峰觉得“名分”已经离职业追债人不远了,“你想呀,国家已经从‘既不鼓励又不支持’迈出了全新的一步,职业追债人会有前途的”。他颇为看好“商账追收师”的资格培训,他不排除会让公司骨干去参加培训。
风险大容易“踩过线”
但也有从事调查行业的人对“职业追债”并不热衷。
广州市各安咨询顾问有限公司是广州市最早的调查公司之一,1993年成立。它的创始人陈德明称得上广州私人侦探业的老行家。他上世纪70年代就读于广州市公安学校,在公安及国家部门里“泡”了10年。早些年,陈德明有过“追债”的辉煌历史,但现在他却把“债务清偿”的完全拒之门外,专注于其他的民事调查。他这样分析自己把“追债”挡在门外的原因:有能力追债的人容易失控!
陈德明说,债务纠纷往往比其他纠纷更加复杂,做追债计划时大家也许会很冷静,但到了债务人那里,债务人开始耍赖,或者言语上起冲突,场面就容易失控,据他了解,广州的地下追债公司“非法拘禁人”的事情时有发生,暴力手段也并非完全没有,“这很容易踩过法律的线,风险太大”。
在陈德明看来,目前的法律环境下,追债太容易“触动法律的高压线”,一个走不好就会付出高昂的代价。目前他的调查公司即使接到债务清偿的业务,也转手让别的追债公司做。
不过,陈德明表示,如果政策和法律环境改变了,他也会考虑重新进入“追债行业”,因为利润高。
利润高要规范收费
张剑峰的广州啄木鸟商务调查有限公司对“追债业务”的收费标准是30%-50%,也就是说,一单标的100万元的债务,如果张剑峰成功地要了回来,他的报酬可能高达50万元。
陈德明说,一些连工商登记都没有的地下追债公司,存在“投机”心理,想着干一两单大的,以后就吃穿不愁,这样也容易“引导”他们采用触犯法律的手段,因为他们要“不达到目的誓不罢休”。
如何规范追债行业的收费,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4、律师界看“追债师”
记者拨通培训“商账追收师”的技术培训中心广州分部的电话,广州最新一期的培训10月13日就要开始了,大概招50人左右。接电话的业务员透露,他们一般要求报名者要有大专及以上文凭,如果有相关行业经验的,高中毕业也没问题。
登录中华英才网,已经有一家北京的制冷工程有限公司在上面公开招聘两名“商账追收师”,除了要求大专以上学历,财务、法律相关专业外,还特别明确持“商账追收师”岗位证书者优先。
正如多数职业追债人“欢欣鼓舞”的那样,“商账追收师”已经让追债人有了“正名”的机会,正式进入“职业”状态,即使现在称之为“岗位”。
低门槛会导致“黑社会”手段
但是,律师界不少律师对目前的“商账追收师”岗位培训却颇有微词。
因建立“中国律师追债网”在业内有一定影响力的深圳律师朱运德,就非常不认同“商账追收师”的低门槛。
朱运德律师从事的是非诉讼的追债业务,他表示,追债一直是律师的传统业务,在目前的法律体系里,追债的合法主体就只有律师,“商账追收师”的培训资格认证,明显违背了目前的相关法律文件。而他觉得最关键的问题在于,如果只有高中毕业,参加一项中介机构的短期培训就可以进入追债行业,会导致黑社会手段在追债行业里继续生存并“发扬光大”。
“追债师”应进行司法考试
对于“追债师”,朱运德律师认为应当具备三个基本条件:相当的法律知识储备,高超的谈判技巧,稳定的心理素质。这些都是“低门槛”无法做到的,他觉得目前的律师行业可以“担负重任”,“司法考试应该成为追债师的门槛!”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何小波分析,广州律师目前从事的追债业务往往与诉讼挂钩,但后期的执行难问题让对“老赖”的民间追债有了生存空间,但是在司法体制外找灰色地带去解决目前的执行难问题,会给整个社会导向带来不良影响,直接给司法制度带来负面效应。
张剑峰在自己跳出来开商务调查公司之前,是一名律师助理。当时一些连律师都处理不了的“追债”案子,他就牵线给“调查公司”做,往往事半功倍。他看到了“追债”的巨大市场需求。他透露,如今很多“老赖”的案子都从律师事务所转到他们手中,其他不乏广州几家知名的大律师事务所,这占了他“追债”业务的三成。
曾有一位律师陈某也当了三年职业追债人。他无法忍受“有不少人赢了官司,却输了钱财,有些判决执行难,一拖再拖”,而债权人又热切希望能有人“在最有效的时间内”帮他们讨回债款,他开起了追债公司。后来,陈某又忍受不了追债行当“冒着危险在模糊地带行走”解散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