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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强案终审维持死刑判决
双击自动滚屏 来源:互联网   编辑: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网   发布时间:2010/5/21 22:08:02   阅读:1404

 

2010-05-21 11:42:28 来源: 华龙网(重庆) 

核心提示:5月21日,重庆市高院维持一审法院对文强的死刑判决,并驳回同案四名被告的上诉请求。

文强案二审宣判 维持一审判决文强获死刑

宣判现场  重庆市高院供图

文强案二审宣判 维持一审判决文强获死刑

宣判现场

 

重庆高院经二审审理确认,1996年至2009年期间,文强利用其先后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重庆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职务晋升、工作调动、就业安置、承揽工程等谋取利益,先后多次单独或伙同其妻周晓亚收受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在内的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211万余元,其中,文强、周晓亚共同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449万余元。2003年至2008年期间,文强明知王天伦、谢才萍、岳宁、马当、王小军等人组织、领导的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从事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仍予以包庇、纵容。2007年8月28日晚,文强还强行与某女发生了性关系。此外,文强对1044万余元财物不能说明来源。

重庆高院认为,原判决认定文强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奸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文强所犯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据此,重庆高院裁定:驳回文强上诉,维持原判;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维持原判决判处被告人文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裁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重庆高院同时驳回了周晓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的上诉,维持原判。

(本文来源:华龙网 作者:李心成 何青枚) 李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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