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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35天连发4起校园血案 各地急补安全漏洞
双击自动滚屏 来源:互联网   编辑: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网   发布时间:2010/4/30 14:32:01   阅读:1262

2010-04-30 07:46:21 来源: 中国网
核心提示:3月23日,福建南平男子郑民生杀死8名小学生。4月12日,广西合浦学校门前发生凶杀事件,2名死者中一名为8岁小学生。4月28日,广东雷州发生行凶事件,16名学生受伤。4月29日,江苏泰兴发生砍杀幼儿事件,32人伤。全国35天连发4起校园血案,各地急补安全漏洞。

中国网4月30日报道 “亲爱的爸爸妈妈,我上学去啦。希望这不是永别,我要活着回家。亲爱的老师校长,我来上学啦。您不能让坏人碰我,我要活着回家。亲爱的叔叔阿姨,我在上学啊。您有不满去上访,我要活着回家。”——郑渊洁在泰兴幼儿园凶杀案之后作。

校园血案,又是校园血案!4月29日上午9时40分,江苏泰兴市泰兴镇中心幼儿园发生恶性伤人事件,一名男子持刀冲入幼儿园,砍伤32人,包括29名幼儿、2名教师、1名保安,其中5人伤势较重,有生命危险。就在前一天,福建南平凶杀案罪犯郑民生刚被执行死刑,随后就发生了广东雷州小学砍人事件。面对频发的校园惨案,我们又该如何保障孩子们的安全?

广东雷州男子砍伤16师生:

4月28日下午,雷州市雷城第一小学发生行凶事件,16名学生和1名教师受伤,目前暂无生命危险。雷州市公安机关初步调查,33岁的犯罪嫌疑人陈康炳系雷州市白沙镇洪富小学公办教师。

广西合浦男子砍死8岁小学生:

4月12日16时30分左右,广西合浦县西镇小学门前约400米处发生凶杀事件,2名死者中一名为8岁小学生,另一名为老年女性。5名伤者包括:两名小学生、一名未入学小孩和一对中年夫妇。

福建南平郑民生杀8名小学生:

3月23日,福建南平男子郑民生,杀死8名、重伤5名小学生,制造南平惨案。4月28日上午9时,郑民生被执行枪决。(半岛网-城市信报)

网友热议:得给学校安监控才行不能让“郑民生们”再得逞了

网友“雷泓霈”:对恶魔收回同情心吧

一旦出现了此类公共事件,我们总喜欢从社会根源、财富分配以及社会公正缺失等方面寻找原因。进而得出凶手如何如何值得同情,公平发展如何积极推进落实等。

这样的说法当然有一定的道理,可缺乏对凶手的口诛笔伐和严厉声讨,就容易产生一种可怕的误导。不反对就容易产生纵容,不排斥就可能走向默认。

我们当初的“无意同情”可能是一种生物本能,也可能是一种仇富心理、呼唤公平的发泄,可当这种毫无原则的同情送给了恶魔,就可能点燃、激活报复的种子,我们本想用农夫的体温温暖冻僵的蛇,可毒蛇醒过来的时候,送来的不是感谢,反而是虐杀和死亡。收回我们毫无原则的同情。我们应该鲜明地反对这种反社会人格,千万不能将反社会人格简单化为仇官和仇富。解决这个问题的重心是要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让人意识到反社会人格是可耻的 。这是很有必要的。

网友“王军荣”: 咱请不起私人保镖啊

有多少“郑民生”对孩子虎视耽耽?我们并不知道。我们只知道,我们的学校是脆弱的。武林高手胡琼当上私人保镖,一名姓刘的民营企业老板以月薪万元聘请他送6岁女儿上学放学。企业老板有钱,请得起私人保镖,但更多的孩子呢?难道他们每天都要经受被砍杀的危险?

给孩子一片安全的天空,这是社会的基本底线,这是对政府的最低要求。可事实上,孩子生活的空间太不安全了。每年孩子死于交通事故的不计其数,死于溺水的不计其数,现在就是在上学期间,连校园也不得安宁了。“郑民生”们随时都可能光顾校园,随时都可能用他们的手沾满孩子的鲜血。

网友“霍青桐”: 在学校安监控系统吧

2001年6月8日,日本曾经发生一起与“南平杀害小学生”事件极为相似的案件。案件同样在日本社会造成了极大震动,此事发生后,日本教育机构采取了几项措施,以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学校在校园公共区设置摄像监控系统,增设保安员,随时对有嫌疑进入者采取措施。

强化小学生集体上学的措施,使小学生上下学途中能够始终在教职员的监护之下。此外,还设立了“儿童110”救助电话,地方志愿者团体协助校园保安等措施,在我以前所在的那座日本的城市,市教育委员会的职员们会在上下学时开巡逻车在学校周围巡逻,提供保护。这些措施,虽然繁琐,但由于执行认真,效果显著,至今,日本已经多年没有发生类似事件。

著名律师郝劲松: 应该对校园安全立法

郝劲松,著名维权律师。参与多个重大新闻事件诉讼,是南平校园惨案的受害学生家长的维权律师。他认为——对校园血案,首先要注重防范,学校应配备专业的保安队伍,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威慑的作用,对坏人形成心理威慑,让他不敢去了,看到警察降低犯罪欲望。学校的门卫没有起到自己应有的作用,你为什么没有拦截住陌生人?另外就是你学校的防范不力,学校本身就是不安全的。另外还应该积极实施校园安全立法。如我们现在要对汽车制定的“危险驾驶罪”,防患于未然。

全国中小学生的安保措施应当有法律规定,现有的法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等都过于虚无飘渺,没有明确学校应该做什么、当地政府应该做什么,以及怎么来保护学生的安全,所以应当立法以保障安全。其次应当尽早实施国家赔偿,政府、学校不管是哪一级都应立即承担责任。国家援助制度必须尽快建立,后续政策要迅速出台,给予学生安全的制度保障。 (本报综合新华网、《北京晚报》等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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