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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征地纠纷误杀人 省高院终审维持主犯死刑判决
双击自动滚屏 来源:互联网   编辑: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网   发布时间:2009/12/21 11:40:44   阅读:1190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西安12月19日电(记者梁娟)陕西省户县一房产项目在征地过程中与当地村民起纠纷,项目部工作人员雇凶恐吓某村民时,误将15岁中学生贺安用刀捅死。雇凶杀人的8名犯罪嫌疑人宋斐然、张建华、宋康民、孙思恩、孙建伟、解少华、张武、石帅,近日由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7名罪犯的上诉,维持原判,主犯宋斐然仍被维持死刑判决。

   检察机关查明,2007年6月下旬,陕西豪盛集团公司山水草堂项目部在征用土地过程中,与万军寨村村民发生矛盾。因几户群众拒绝搬迁,在项目协调部工作的张建华,向同事宋康民提议吓唬搬迁户。宋康民在公司领取1000元钱交给张建华。张建华约见了草堂镇宋西村村民宋斐然,要求其吓唬村民。随后,宋斐然两次实施纵火。

   此后,由于仍有村民不愿搬迁,7月2日凌晨,项目部保安队队长吴护宁带领一名保安,到万军寨村破坏供电设施,被贺明和其他村民堵在了电线杆上,吴护宁也被扭送到了户县李家庄派出所。张建华和宋康民怀恨在心,决定让宋斐然找人报复贺明。7月7日,宋斐然纠集孙思恩、孙建伟、解少华、张武、石帅等人窜至村外,由3人接应,宋斐然、孙思恩、孙建伟3人到贺明商店,宋斐然用匕首在贺明胞弟贺安转身时,对其腰部连戳两刀,孙思恩用菜刀在贺安背部砍,孙建伟用铁锤扔打贺安,致贺安重伤抢救无效死亡。万军寨村436名村民联名上书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依法严惩贺安被害案的所有凶手。

   2008年11月28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被雇凶手宋斐然死刑;此案幕后主谋张建华、宋康民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及有期徒刑13年,其他同案犯也各自领刑。宣判后8名被告和被害少年的家属全都提起上诉。今年6月2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近日陕西省高院宣判:除被告宋康民减刑到6年外,其余被告维持原判,主犯宋斐然仍维持死刑判决。判决为终审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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