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后担任广州南沙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南沙围垦开发公司党委书记的万年保,涉嫌在2003年至2008年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发包等方面为他人牟取利益,先后收受他人贿送的人民币共计630万元,美元共计4500元以及4套价值人民币37800元的四方联邮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9日开庭审理了此案。
检察机关的起诉书显示,2003年11月至12月,万年保在担任广州南沙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未经正式招投标程序,擅自决定将广州南沙物流保税区的部分工程以追加工程的方式发包给中国水产广州建港工程公司和中港四航局第一工程公司,并要求这两个公司将工程分包给广州市番禺生城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同年11月至2004年10月期间,万年保先后6次收受番禺生城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黄某贿送的人民币共计600万元。
2003年11月,万年保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以及工程款结算方面为挂靠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院勘察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经营活动的林某牟取利益,收受林某贿送的美元2000元。2004年和2005年的春节,万年保分别收受林某贿送的人民币4万元。2005年2月至4月,万年保未经招投标程序,擅自将南沙物流保税区一处工程以追加工程的形式发包给中港第四航务工程局,并要求该公司将该工程分包给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院勘察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其后万年保收受林某贿送的人民币25万元。
2006年至2008年间,万年保在担任广州南沙围垦开发公司党委书记期间,为挂靠广州市星凯建设工程公司进行经营活动的冼某承揽工程提供帮助。2007年春节前,万年保收受冼某送的人民币1万元;2007年5月,收受冼某送的美元2500元。2006年12月和2007年6月,万年保分别向冼某索要价值人民币7000元和8000元的四方联邮票各一套,据为己有。
2008年10月,万年保向陆续承接了广州南沙围垦开发公司发包的湿地公园避雨亭及洗手间等工程的广州市番禺区沙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陈某索要了两套四方联邮票,价值人民币22800元,据为己有。
检方认为,万年保的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但其在案发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