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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博客写文章骂人引群殴致两死
双击自动滚屏 来源:互联网   编辑: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网   发布时间:2009/9/16 10:11:43   阅读:3677
 双方男友为女出头在北京路某餐厅外大打出手,五被告昨日受审

  新快报讯 (记者 余亚莲 实习生 吴炎娜)19岁女孩在博客上写文章骂人,引起对方不满,双方男友各自找人出头,引发两伙人在北京路某商业城外群殴,最终致死两人。昨日上午,涉嫌犯下如上罪行的郭靖等5人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双方男友找人出头

  据指控,2008年8月,19岁的女孩郭靖在自己的博客上谩骂林某、黎某两名女子,导致两人不满。

  2008年9月9日晚,林、黎两人找到郭靖,要求她为此事道歉,双方约到北京路“潮楼商业城”的仙踪林餐厅进行商谈。

  席间,因为郭靖拒绝道歉,双方发生了争执。

  郭靖随后找来男朋友马祖正和朋友邱咏祺(另案处理)帮忙“出头”。邱咏祺又找来邱嘉伟、林朝绿、邓子杰等人。

  与此同时,黎某的男朋友——被害人林晖也来到了仙踪林,并和郭靖等人发生了争执。稍后,眼见对方人多势众,林晖打电话纠集了4名男子来到“潮楼商业城”门外。

  此外,另一个被骂的女孩子林某的男友赵冉(另案处理)闻讯赶来,赵冉也纠合了4名男子来到现场,而正在仙踪林消费的关鸿基认识赵冉也主动参与进来。

  死者家属索赔222万

  2008年9月10日凌晨1时许,双方在“潮楼商业城”楼下碰面后进行打斗,拳脚互殴。打斗过程中,林晖和女友黎某准备离开现场。

  此时,邱嘉伟从本方一名女子的挂包内拿出了一把尖刀,和众人一起追上林晖,双方再度打起来。

  关鸿基见状,前去帮林晖解围。邱嘉伟持刀向林晖、关鸿基捅刺,致二人死亡。

  公诉机关认为,郭靖等人的行为已经构成聚众斗殴罪和故意杀人罪,希望法庭依法严惩。两位死者家属则当庭要求昨日出庭的5名被告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222万余元。

  “不认识召集来的人”

  昨日庭上,郭靖表示,在斗殴之前召集人是邱咏祺,自己“根本不认识那些召集来的人”,所以根本没有聚众斗殴。

  而对于故意杀人,郭靖及其辩护律师更表示自己“根本没有加入斗殴,没有杀人”,所以也不构成该罪。

  郭靖的男朋友马祖正则表示,他并没有主动参与斗殴,是被“卷”进去的。在被动的斗殴当中,他也是“挨打居多,很少打人,更没有杀人”。

  其他3名被告也均表示,自己虽然参与斗殴,但并没有杀人,因此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据悉,涉嫌持刀杀人的主要犯罪嫌疑人邱嘉伟,至今仍未归案。

  对于受害者家属的赔偿要求,几名被告都表示愿意赔偿,只是“没有钱”。

  本案目前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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