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媒体关注 刑事新闻 刑辩律师 刑法专题 刑事诉讼 强制措施 量刑情节 申诉控告 减刑假释 司法鉴定 专家论证 法律援助 刑事案例 刑事名家
贪污犯罪 受贿犯罪 走私犯罪 毒品犯罪 盗窃犯罪 诈骗犯罪 故意伤害 故意杀人 抢劫犯罪 强奸犯罪 交通肇事 职务犯罪 死刑专题 收费标准
您的位置:首页 >>减刑假释 >> 文章内容  法律援助热线:0755-89800981 13724320918
朱运德律师简介
站内搜索
最新推荐 new10
1  【刑辩亮剑】24岁少女梁某…
2  朱律师告诉您:亲友被抓后的…
3  最高检明确正当防卫界限:别…
4  法官在被害人谩骂声中坚持作…
5  最高法、公安部明确:201…
6  最高院|非法占有、处置被害…
7  套路贷或成新型黑恶犯罪!罪…
8  争女友相约决斗捅伤人 俩"…
9  男子多次透支信用卡数额巨大…
10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
热门新闻 top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 78040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 7673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 54593
  新刑事诉讼法正式发布 明… 354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2874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4201
  贪污罪、受贿罪法定刑的立… 23331
  贪污罪(百度百科) 23166
  有关未成年人强奸犯罪的法… 2201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 21079
"爱心接力棒"在社区传递
双击自动滚屏 来源:互联网   编辑: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网   发布时间:2009/9/5 9:02:16   阅读:5000
最近,上海市徐汇区康健街道流传着一句顺口溜:你帮我,我帮他,爱心接力往前跑;你上班,我上班,共同进步创明天。这句顺口溜源于该社区司法所的特色帮教工作:通过回归人员间的爱心互助活动,让“受助于人而助于人”的爱心接力棒手手传递,使这些回归人员都能得到帮助,学会感恩,继而回报。

  社区服刑人员L十几年前因触犯刑法,锒铛入狱。在他服刑期间,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帮教社工非常关心他,多次进大墙帮教,并为他协调解决了儿子入学、老人照料等问题,让L非常感动,在监狱积极改造,2次获得减刑,最终获得假释。回到社区后,L也心存感激,表现良好,二次获得表扬,回归之路充满希望。

  可有,工作问题却让L一筹莫展:他虽然已经学会了驾驶,但由于没有条件练习,驾车技术不熟练,仍没有单位愿意聘用他。在一次谈话中,社工得知了L的烦恼,想起了同是社区服刑人员的H。H不久前刚就业,是名司机,车子可以开回家。于是,社工与H商量,利用休息时间,由H陪L练车,帮助他提高驾车水平。经过一段时间的练习,L终于顺利就业,成为了一名司机。

  成功就业后,L非常感慨,他说:“一路走来,无论是政府还是社会,都给了我极大的帮助和关爱,如今,我回到社区后你们又帮我实现了就业,现在我要把爱心继续传递下去,今后社区里的孤寡老人、困难家庭,只要有需要,我的车就是大家的车,我愿意免费为大家服务,同时,我更希望能帮助那些像我一样的回归人员走上工作岗位,以此回报所有帮助过我的好心人。”

  如今,L的爱心陪驾活动正在康健街道顺利开展着,刑释解教人员Z和Y是L的第一批受助者。每到约定时间,L都会赶到指定地点,为他们讲解车辆的使用保养和安全知识,并担任陪驾,帮助他们提高驾驶技巧,以便能找到合适的工作。L的无私付出也深深感动着Z和Y。他们表示,今天的L就是明天的他们,今后他们也会通过行动将“爱心接力棒”一直传递下去。

【 字体: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本站发表读者评论,并不代表我们赞同或者支持读者的观点。我们的立场仅限于传播更多读者感兴趣的信息。
 本文的地址是: http://cnbianhu.com/onews.asp?id=2749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类最新文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 深圳资深刑事辩护律师朱运德简介 "爱心接力棒"在社区传递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什么是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 减刑与假释的条件和适用对象?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RSS订阅  | 联系我们 

刑事援助热线:0755-89800981 13724320918
  网站实名:《中国刑事辩护网》 《中国刑事律师网》 《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网》
copyright cnbianhu.com/ since 2008  备案号:粤ICP备10096640号
Design by 深圳赛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