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恋爱本是一件甜蜜的事情,但乐昌市的少女丘某堕入爱河后“乐不思蜀”,经常有家不归,结果令男友招来杀身之祸。为了阻挠两人继续恋爱,丘某的亲戚竟伙同他人将丘某的男友余某乱刀捅死。前日,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据悉,此案将择日宣判。
今年1月13日晚,被告人郭某章在乐昌市区看到其亲戚的女儿丘某和被害人余某在拍拖,因丘某在谈恋爱后经常不回家,郭某章就上前质问余某,余某见状连忙躲开。次日凌晨2时许,郭某章以“讲数”为由约余某在乐昌市火车站见面。
令余某没有料到的是,这竟是一场“鸿门宴”。郭某章事先让同伙欧某、朱某和李某3人身藏匕首等凶器去等候。见面后,余某就被欧、朱、李三人带回郭某章出租屋的楼下。郭某章一声令下,欧、朱、李遂将余某拖到小巷内殴打,余某反抗,并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刺伤欧、朱后逃跑。
3人紧追不舍,其后在乐昌市火车站对面追上余某,欧某用刀连刺余某胸部、背部数刀,朱某则刺中余某腿部,其后李某又用水泥块猛击余某的头部。最终,余某心脏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郭某章、欧某、朱某、李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在共同犯罪中郭某章和欧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朱某、李某是从犯。而欧某、朱某、李某犯罪时均未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