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晚报8月21日报道 美国电影《偷天陷阱》里,两名大盗利用银行清查系统时10秒的时间差,把80亿美元转到了自己账户里。宁波有一出山寨版“偷天陷阱”,几个年轻人,利用POS机、银联与银行系统信息传递的一两分钟时间差,套走了18万元人民币。18日,宁波海曙人民法院审理此案。3名被告被控盗窃(金融机构)罪。若罪名成立,他们可能面临无期徒刑。但被告及辩护律师称此行为不构成犯罪。
发现银行“漏洞”频作案
参与这个“局”的共有5人,这次被起诉的赵某、张某和王某都只有20岁出头,还有两人另案处理。
今年3月14日,张某、王某和陈某(另案处理)一起到某银行象山支行丹峰分理处办理业务。张某出示了一个贷记卡账号,拿出5万元现金要求存入账户。柜台人员将钱存入后要求张某签字确认时,张某偷偷给在异地的许某(另案处理)打了个电话。一分多钟后,张某对柜台人员说,钱存错账户了,要求把钱转入另一个账户。柜台人员照办。
这一分多钟里发生了什么呢?其实,当张某第一次把5万元存入时,身在异地的许某立刻就通过POS机把这笔钱刷走了。可是,POS机的这笔刷卡交易信息却要一两分钟之后才能从银联系统反馈到银行。柜台人员蒙在鼓里,将第一个账户上已经不存在的5万元转存到张某的另一账户,这5万元随即又被取现。3月19日、20日,张某等人利用相同手段又干了3次,从银行套走13万余元。3月24日,他们再次作案时被识破。
罪名争议堪比“许霆案”
8月18日,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检察院起诉3人的罪名是盗窃(金融机构)罪。但3名被告称,他们只是发现了银行系统的一个漏洞,然后用这个漏洞做信用卡套现代理而已,信用卡套现违规不违法。“我们在网上发布消息,可提供信用卡套现,收取一定手续费。是客户自动找上门要我们帮忙的。”被告说,主观上他们没有非法侵占的意愿,一切只是代人办事,收点手续费而已。
3人还说,银行系统本身存在技术瑕疵,自身也有责任。律师也为他们作无罪辩护指出,在POS机上刷卡消费、在柜台签字前临时更改存款账户,这些行为是合法且被银行承认的,合法行为导致不合理的后果是银行漏洞造成的。“是一种有重大误解的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此案当天未宣判。法官表示,此案属于新类型案件,在宁波范围内尚属首例,与曾经的“许霆案”类似,在罪名上定性争议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