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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员与同事到酒店开房被拍裸照遭敲诈
双击自动滚屏 来源:互联网   编辑: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网   发布时间:2009/7/20 15:47:56   阅读:1510
收到匿名彩信,一看竟是自己的裸照……一年内,吕女士被短信发送者敲诈,被逼给了4000元掩口费,但对方仍不罢休。吕女士最终选择报警。警方查明,敲诈者竟是吕女士的同事。昨日记者获悉,青羊区法院已受理此案,近期将开庭。

女职员身陷“艳照门”

2008年8月的一天,在成都某食品工业公司上班的吕女士收到一条匿名彩信。她打开一看,大吃一惊,里面是一张自己一丝不挂躺在床上的照片!发送者在短信中还要求吕女士到位于光华村的孔亮火锅店门口见面,否则就将裸照发送到网上。

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吕女士来到了孔亮火锅店门口。这时,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她眼前。居然是她的同事范中军!范中军掏出手机给吕女士看,其桌面背景正是她的裸照。“还记得我们以前的那些事吧,如果你不给我3000块,我就将照片和视频发到网上。”范中军威胁道。原来,二人曾有过非常密切的交往。

手机拍裸照埋下祸根

范中军是彭州人,今年29岁,在公司担任驾驶员。2007年7月,进公司不久的范中军认识了吕女士。出门办事,吕女士有时会坐范的车。几次下来,二人互生好感,曾多次到酒店开房。但这段关系并没维持多久,吕女士以性格不和断绝了与范的往来。

没想到两人当初甜蜜时,用手机随意拍下的裸照,竟成为范中军敲诈的筹码。为避免照片外泄,吕女士当场交给范2000元现金,范将存有裸照的内存卡还给了吕。

然而,2009年4月初,吕女士竟又收到范中军的裸照彩信,这次范要吕女士给他9999元。吕女士不得不再次交出2000元。本以为事情结束了,哪知范又开始了第三轮敲诈,吕女士每晚都睡不着觉,又不敢向家人透露,几次都想跳楼了结自己的生命。“我很后悔。”吕女士说。

今年4月22日,为摆脱这种提心吊胆的生活,吕女士最终选择了报警。很快,警方将范中军挡获。据范交代,他这样做一是缺钱,二是报复吕女士当初甩了他。

律师说法

男女交往不要轻易自拍

又是“艳照门”!对此,四川展华律师事物所律师华清平表示,具有拍照功能的手机现在很普及,许多男女在交往时,喜欢自拍。然而,这种行为容易给自己和他人带来隐私方面的安全隐患。女性在这方面要尤为慎重,不要轻易拍下这种照片,除非你自己能很好地对这些照片进行保护,或者有很强的心理素质。

同时,华律师告诫那些敲诈者,如果得到这些照片,却以此对他人进行敲诈,是违反我国刑法的,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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