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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7月5日电(记者 杨维汉)最高人民法院5日公布的《关于当前形势下做好行政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司法保障作用,依法支持行政机关为应对金融危机而采取的各项政策、措施。
《意见》提出,各级人民法院要切实增强为大局服务的意识,认真审理好因金融危机应对措施引发的
行政诉讼案件。要着眼于科学发展,充分尊重行政机关的选择和判断。对于行政机关在拉动内需、促进企业发展、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压缩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实施的各项行政行为,在坚持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依法维护和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负责人说,“人民法院在进行合法性审查时,要充分考虑现阶段政府各项应对措施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充分尊重行政机关在法律范围内的选择和判断,防止因司法审查不当而影响应对措施的实效。对于因政府宏观政策的调整而引发的行政案件,既要监督政府诚实守信,保护相对人的信赖利益,又要注意支持行政机关通过行政行为依法适度调整各主体间的利益分配,实现各种利益间的平衡,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意见》提出,对于因行政指导或政策调整而引发的案件,既要注意保护各类企业的信赖利益、公平竞争,促进政府诚实守信,也要考虑因金融危机而导致的情势变更因素,充分考虑特殊时期行政权的运行特点,妥善处理好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
《意见》还提出,要依法慎重受理和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正确处理公开与例外的关系。既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政务公开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又要注意把握信息披露的时间、对象和范围,保证政府信息公开不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司法的保障和维护功能。在当前形势下审理行政案件,要着力避免就案办案、孤立办案的倾向,防止出现形式主义的法治观,机械司法,而是要本着有利于实现“三保”目标的原则,积极地发挥司法的功能和作用。”行政庭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