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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核材料罪
双击自动滚屏 来源:互联网   编辑: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网   发布时间:2009/7/4 20:52:46   阅读:2262
走私核材料罪,是指行为人故意违反有关禁止核材料进出境的规定,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核材料进出关境,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安全的行为。
    所谓核材料是指源材料和特种可裂变材料。核材料的主管部门及鉴定部门是国家核工业主管部门、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和国家核安全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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