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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运德律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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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约请律师“见证爱情”
双击自动滚屏 来源:互联网   编辑:cnbianhu   发布时间:2009/6/5 23:36:47   阅读:2617
 
情侣约请律师“见证爱情”
此举引发网友热议,专家认为,爱情见证对社会和个人均具积极意义
唐光明文/图
 
本报记者 唐光明 文/图
婚前同居成为潮流后,因为“新娘变成了旧娘”而分手的男女比比皆是。面对分手,很多爱人成为仇人,为了相互间的财产、权利纠纷,有的大打出手,甚至上演成为血案。因为恋人的同居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很多弱者只能“打碎牙齿”往肚里吞,使他们不再奢望爱情,甚至恐惧爱情。
为此,一些爱恋中人想到了公证爱情、见证爱情。但爱情见证能够保护爱情吗?尽管一些年轻爱侣并不认可见证,但法律专家认为,见证爱情是弥补法律的空白,是为恋爱“维权”。也有人认为,见证爱情是恋人在同居期间自我保护意识提高的表现。
恋爱行为无法公证
“请给我们公证爱情!”
2007年11月28日,小张与女友小肖来到深圳市福田区公证处,拿出事先拟好的《忠诚爱情承诺书》,请求公证员公证他们的爱情。公证人员看过承诺书之后,说这种恋爱行为不能公证。
公证员还解释说,目前,深圳市公证处还没有为忠诚的爱情行为进行过公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有关规定,下列事项可以公证: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招标投标、拍卖;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司章程;保全证据;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爱情公证,不在公证处的公证范围之内。之后,小张查询一堆公证资料,确实没有找到对恋爱行为公证的依据。
小张告诉记者,他和女友认识8个月了,因为家庭背景、生活环境、个人习惯等种种因素,虽然两人已经同居在一起,但女友经常会有一些爱情安全的问题追问他“你爱我吗?”、“你将来会像现在一样对我好吗?”、“你会一直遵守我们的诺言吗?”当面对这些问题的时候,他无法回答。也就是因为这样的爱情问题,使他们产生了公证爱情的想法。
深圳出现首例“爱情见证”
“你爱他吗?”
“我爱!”“无论他在顺境或逆境、富有或贫穷、健康或疾病之中,你都愿意爱他?”
“我愿意!”
11月30日,爱情见证网开通时,深圳爱情见证网约请律师为小张见证爱情时,采用了西方教堂举行婚礼时经典的对白。
小张认为,既然法律对相爱的行为没有规定,他们的同居现状又不受婚姻法保护,那么法律不禁止即自由,他们相爱的行为可以作为权利义务关系的约定,由律师见证。
面对律师、爱情见证网人员,小张与女友宣誓:彼此爱护、相互帮助、相互忠诚无论是顺境或逆境、富有或贫穷、健康或疾病他们将永远相爱。并约定,相互的财产收入为各自所有。
爱情见证网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小张是该网站见证的第一对情侣,之后,他们还为近百对情侣见证了爱情,为使爱情见证更加有效,他们网站的律师还审核了见证对象的身份、工作以及约定文件内容是否完善、合法,文件材料是否准确,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最后才颁发《爱情忠诚书》。
网站朱经理说,在当代社会中,同居关系已经大量存在,有的同居关系甚至取代了婚姻,伴随恋人走完生命的历程。也有一些恋人同居不久便分手,因此,引发的纠纷有的变成了血案,有的使恋人变成了仇人。针对此类问题,他们与律师通过当事人之间的合同,还原同居关系为事实上婚姻关系的本质,明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同时可以约定相互的生活方式、有关同居财产、孩子的抚养教育、家庭成员关系等,设定当事人纠纷的解决机制。同时,让违反约定的一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同居协议的签订,可以为同居关系的建立、变更、解除构筑一个理智的平台。
正反观点
“爱情见证后,对爱情更有信心”
“你爱他,他爱你,就可以了。‘爱’还需要见证吗?”面对记者的问题,作为第一对要求公证爱情的情人,小张表述了他的观点:“见证爱情或者公证爱情,实质上就是给对方一颗定心丸,不要随意质疑对方的感情,这样同居生活会更加美满。”
记者见到阿强的时候,阿强正在见证与女友阿琪的爱情,据了解,阿强他们是爱情见证网开业后的第50对情人。刚见证完爱情的阿琪亦完全赞同这样的说法。“见证了爱情,我更有信心与男友面对更多的困难与逆境。”
阿琪说,尽管她与男友已经同居,但双方的父母均强烈反对他们在一起,而今公司要阿强去北京工作,她担心他们的爱情将随阿强的远去而终结。和很多爱恋中人一样,阿强为了表示自己的真诚,选择了在爱情见证网请律师见证爱情。参与见证爱情的广东深和律师事务所朱运德律师说,虽然见证爱情还是第一次,但他认为,这也是在弥补目前婚姻法中出现的盲点。
“爱情见证,未必能让爱情长生不老”
记者发现,有很多年轻人对见证爱情另有说法。
在某公司从事设计工作的小刘说,一个女人与男人同居一年半载,“新娘都变旧”了,娶不娶都无所谓了。“两人之间没有了新鲜感,即使见证了爱情,分手的可能性依旧很大!”
小刘的观点得到很多恋人的认同,21岁的小邓也说,同居后,相互之间没有了新鲜感觉,见不见证爱情都会分手。她有好几个朋友就是和男朋友同居一年半载之后又分手了。“既浪费时间,又浪费青春。”
“见证爱情,能让爱情长生不老吗?”是多数大龄青年的质疑。他们认为,爱情关键是相互之间是否还有爱,而不是什么见证,无论是同居,还是见证,没有了爱,就是结了婚,一样会分手。
21岁的小彭刚开始恋爱,她说,爱情不需要见证,如果去见证爱情,说明爱情本身就有问题。“不是不相信见证,是更相信爱情。”
心理专家
“爱情见证”古有先例
“爱情见证自古就有,从牛郎织女到现在一直存在,只是表现的方式不同而已。”
春风网负责人、深圳心理危机干预中心委员会委员隋双戈博士认同的说,爱情见证是爱恋中人相互认可的一种方式,或者是像小张用一纸担保书见证爱情,或者是以其他物质馈赠表示,只要当事人认可即可。
隋博士分析,一般提出要求见证爱情的人,多数是女性,因为她们需要生养孩子,所以会要求这样的见证保障她们的生活环境安全。以书面的形式表现,即明确了相互的责任与权利,也让女朋友心理得到了保障。
深圳市妇女儿童心理咨询中心专家康琳女士说,通过某种形式见证爱情,一方面说明现在的青年男女更懂得了保护自己,另一方面也折射出爱恋中人对爱情的不信任。
“见证爱情,是一种让恋人相互心理得到安全的一种办法。”康女士认为,现在社会不断增长的离婚案例、同居后分手案例,使年轻人对爱情失去了信心,甚至不敢轻言爱情,很多人都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谈恋爱,或者算着怎样将今后分手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因而不愿对两性关系作长期投入。
律师说法
见证,给爱情加点法律力量
广东深和律师事务所朱运德律师说,尽管在我国,同居关系得不到任何法律保障与保护,但让律师见证爱情,不违反任何法律规定。民法通则第十一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此外,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要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其行为就应当有效。因此,成年男女公民在律师的见证下,相互承诺对爱情忠诚既不违反任何法律规定,也不悖于社会的公序良俗。相反,对爱情不忠诚不专一的行径向来受到社会道德的谴责。
朱律师说,很多人选择非婚同居是“因相爱而生活在一起”或“可以为正式结婚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但是因为没有法律的保护,很多恋爱中的弱者面临分手的时候,“只能打碎牙齿往肚里吞”。
广东海际明律师事务所林武律师说,让律师见证爱情,使人们更加珍惜爱情,不管是对于社会还是个人均具有积极的意义。
他认为,就异性关系而言,当前的法律只承认和调整夫妻关系,而对于当前大量存在的恋爱、同居等行为,法律上是处于真空状态。所以,通过让律师见证,男女双方通过承诺和宣誓将使爱情变得更加神圣和庄严,让倾心的付出和信任引领热恋中的男女走向婚姻的殿堂,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之后,记者在查阅相关资料的时候也发现:目前没有任何事实表明同居关系或“试婚”会带来牢固的婚姻;反而认为同居关系越长,永不结婚的可能性越大,同居关系本身的破裂率比婚姻关系的破裂率更高。为此,记者想起了林律师说的一句话:“爱情见证,就是给爱情行为增加了一些法律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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