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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明确正当防卫界限:别人拿刀砍你时,你可以无限反击
双击自动滚屏 来源:互联网   编辑: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网   发布时间:2019/3/13 15:57:45   阅读:7401

第二,王新元、赵印芝、王某某三人的行为系防卫行为。王磊携带刀具、甩棍翻墙进入王新元住宅,用水果刀先后刺伤、划伤王新元、王某某,用甩棍打伤赵印芝,并用胳膊勒住王某某脖子,应当认定王磊已着手实施暴力侵害行为。王新元一家三人为使自己的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严重暴力侵害,用铁锹、菜刀、木棍反击王磊的行为,具有防卫的正当性,不属于防卫过当。

第三,王磊倒地后,王新元、赵印芝继续刀砍棍击的行为仍属于防卫行为。王磊身材高大,年轻力壮,所持凶器足以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王磊虽然被打倒在地,还两次试图起身,王新元、赵印芝当时不能确定王磊是否已被制伏,担心其再次实施不法侵害行为,又继续用菜刀、木棍击打王磊,与之前的防卫行为有紧密连续性,属于一体化的防卫行为。

第四,根据案发时现场环境,不能对王新元、赵印芝防卫行为的强度过于苛求。王新元家在村边,周边住宅无人居住,案发时已是深夜,院内无灯光,王磊突然持凶器翻墙入宅实施暴力侵害,王新元、赵印芝受到惊吓,精神高度紧张,心理极度恐惧。在上述情境下,要求他们在无法判断王磊倒地后是否会继续实施侵害行为的情况下,即刻停止防卫行为不具有合理性和现实性。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以及近期处理的正当防卫相关案件所体现的精神,本案王新元、赵印芝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样处理有利于制止不法侵害行为,有利于保障公民正当权益,有利于维护公民人身权利和住宅安全。

2019年3月3日,依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和《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涞源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王新元、赵印芝不起诉。

以上情况特此通报。感谢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关心支持!

保定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3月3日

 

朱律师咨询热线:0755-89800981、13923855958 

 

朱运德博士律师,男,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在职法学博士研究生、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在职金融研究生、双本科学历(湘潭大学法律本科和湖南师范大学中文本科),深圳律师协会第八届、第九届风险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律师协会第九、十届培训委员会委员,深圳市龙华区尚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会会长、深圳市湖南攸县商会监事长、国际商业人脉引荐品牌《优商会》创始人,执业证号为14403200510920430,《新三板上市直通车》作者。

朱运德律师独特的办案风格:纵横谋略、危机公关策划、尤其擅长刑事辩护、重大复杂案件处理,曾代理轰动全国的e租宝案件,擅长从不同的角度剖析案件、运用证据锻造研究、扎实的辩护风格同时也是物业管理法律专家,为多个小区及业主委员会以及多家物业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大案要案诉讼代理、股权设计、投融资、商业路演、新三板辅导等,在企业界和律师界有很高的声誉,是广东地区最受新闻关注的律师之一。先后有《深圳法制报》、《羊城晚报》、《每日经济新闻》、《凤凰周刊》及韩国最大、最具代表性的广播电视台KBS,香港《星岛日报》、《深圳商报》、《深圳晚报》、《湖南攸县电视台》、《深圳电视台》、《人民日报》(人民网)、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等等国内外媒体邀请朱运德律师担任特约评论员或嘉宾或接受专访。朱运德律师人生信条:舍得成就人生、达则兼济天下。执业准则: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手机:18926562158、13923855958    微信: fatong888

 

朱诗雨,女,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曾在湖南省雨花区人民法院实习工作,中南大学在读法律硕士研究生,双学士学位(法学、生物工程)。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及丰富的实践经历,擅长刑事案件的应急处理、熟知刑事案件的程序以及如何在新刑诉法的基础下维护嫌疑人利益,擅长合同审查、劳动争议、物业纠纷、民商类诉讼案件。坚持以“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职业信仰,恪守职业道德,认真负责。

手机:18890098830   微信: 18890098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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