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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应不具优先效力,遗嘱应以当事人真实意思为准
双击自动滚屏 来源:互联网   编辑: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网   发布时间:2013/4/10 18:29:45   阅读:4180
进行。”杨立新说。

  此外,杨立新还建议增加替补继承。替补继承与后位继承不同。替补继承是指遗嘱人在遗嘱中除了指定正式继承人之外,又指定候补继承人,以便补充正式继承人的缺额,确保遗嘱人在死后能有自己的继承人,而减少遗嘱无效的可能性。

  “我国继承法没有规定替补继承,但社会生活确实有实际需要,应当补充规定。例如,遗嘱人在遗嘱中为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指定替补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一旦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丧失继承权或遗赠权,或者放弃继承或受遗赠权,就有可能出现无人继承或者受遗赠的现象。”杨立新最后说。

 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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