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媒体关注 刑事新闻 刑辩律师 刑法专题 刑事诉讼 强制措施 量刑情节 申诉控告 减刑假释 司法鉴定 专家论证 法律援助 刑事案例 刑事名家
贪污犯罪 受贿犯罪 走私犯罪 毒品犯罪 盗窃犯罪 诈骗犯罪 故意伤害 故意杀人 抢劫犯罪 强奸犯罪 交通肇事 职务犯罪 死刑专题 收费标准
您的位置:首页 >>刑事新闻 >> 文章内容  法律援助热线:0755-89800981 13724320918
朱运德律师简介
站内搜索
最新推荐 new10
1  【刑辩亮剑】24岁少女梁某…
2  朱律师告诉您:亲友被抓后的…
3  最高检明确正当防卫界限:别…
4  法官在被害人谩骂声中坚持作…
5  最高法、公安部明确:201…
6  最高院|非法占有、处置被害…
7  套路贷或成新型黑恶犯罪!罪…
8  争女友相约决斗捅伤人 俩"…
9  男子多次透支信用卡数额巨大…
10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
热门新闻 top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 78782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 770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 55098
  新刑事诉讼法正式发布 明… 35847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2902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4543
  贪污罪、受贿罪法定刑的立… 23506
  贪污罪(百度百科) 23435
  有关未成年人强奸犯罪的法… 2221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 21406
离职警察组建男性卖淫团伙 指使手下杀死同行
双击自动滚屏 来源:互联网   编辑: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网   发布时间:2011/9/26 11:40:33   阅读:4161
决定动手。此前,他已经准备好一把匕首、一根麻绳、一卷胶带和8副手套。乔建杰让贾全涛买了一张手机卡,以嫖客的身份给“头目”小刚(化名)打电话。两人约定,先到小刚家里去接人,再去贾全涛选定的地点卖淫,乔建杰和郭浩则回东晶国际的房间内等候。

当贾全涛将小刚带进屋后,3人把小刚摁倒在地,用麻绳捆上放到床边。随后乔建杰逼问小刚:“你们共有几个人干这个?有几处房?客人的电话本放在哪了?”小刚一一作答,并给了乔建杰两把钥匙,让他去查看。乔建杰让贾全涛和郭浩看着小刚,他拿着钥匙去了小刚所说的地点。

由于一处地点有门禁进不去,另一处有一只狂叫的恶狗,乔建杰认为小刚故意骗他。“他根本没有说有门禁、有狗,也没说小区有摄像头”,乔建杰认为,小刚是给他下套,他还在小刚家里发现一把匕首。因此他觉得这个人是个祸害,将来肯定有危害,于是决定杀死此人。

指使手下杀人分尸丢弃

回到东晶国际公寓后,乔建杰让小刚躺在厕所的地上,拿起一个枕头垫在小刚的头下,并把枕套套在小刚头上。为了不让小刚喊出声,他在小刚嘴里塞了一个电池,并用胶带把嘴缠住。

据贾全涛供述,当时乔建杰对他说,“这个人必须死,如果不死他肯定会去报案,到时候你我都难逃”,边说边帮他戴上手套,让他别紧张,然后把刀递到他手上,告诉他,“扎他的脖子,扎下去以后向前一推”。随后,乔建杰走出卫生间,又对郭浩说:“你再去给那个人紧紧绳。”贾全涛进了卫生间,走到小刚的头边,郭浩按住小刚的腿。贾全涛闭上眼,持刀向小刚的脖子扎了下去,又按乔建杰教他的向前一推。“当时我的左手扶在小刚身上,扎了以后感觉他的身子在抖动,没有出声,大概动了一分钟就不再动了”。

此后,乔建杰说,“我去买箱子,你们俩做好装箱准备”,意思是让两人分尸。乔建杰取来箱子返回东晶国际公寓,一进屋就闻见一股血腥味,贾全涛正在厕所里分尸。装箱后3人搬着3个箱子下楼装车,随后回屋睡觉。凌晨三四点钟,乔建杰叫醒贾全涛、郭浩,一起开车出去抛尸。他们从京津塘高速上了五环路,在距京沈高速的大牌子不到一公里处扔了第一个箱子,在北五环扔了第二个,在西五环外一个加油站的小屋旁边,他们扔完了第三个箱子。

被抓后写纸条串供避罪

3人作案后潜逃,乔建杰、郭浩、刘学生于2007年3月15日在四川省成都市被抓获归案。第二天,贺耀威在北京被抓获。几天后的19日,贾全涛在四川省内江市落网。被抓后,乔建杰依旧不肯罢休,他千方百计地写纸条,叫手下和他串供保命,并称,“预审想跟我斗,没那么容易,我要跟预审斗到底”。


证人龚某和蔡某当年分别负责看守和采买,以及向各个监室发放物品。乔建杰利用这两个人向郭浩传递纸条,龚某将纸条从乔建杰处接过,再交给蔡某,蔡某再把纸条转给郭浩,交纸条时他做了一个揉的动作,意思是让对方看完扔掉。据蔡某讲,纸条折得和指甲盖差不多大。

据郭浩供述,负责发东西的人给他一张纸条,告诉他“看完后扔掉”。这张纸条是乔建杰给他的,上面的内容是让他说作案杀人时不在现场,乔建杰让他到汽车上拿咖啡,并说没有参与组织卖淫,只有这样才能保命。郭浩说,纸条看完后就扔到厕所便池里用水冲走了。司法机关提讯他时,他就是按乔建杰给他的纸条上的内容讲的。

不久前,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和组织卖淫罪,判处乔建杰和贾全涛死刑,郭浩无期徒刑。以组织卖淫罪判处贺耀威有期徒刑13年、刘学生有期徒刑12年。日前,两名死刑犯被执行死刑。

(本文来源:京华时报作者: 孙思娅 ) 责任编辑:NN053

上一页  [1]  [2] 


【 字体: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本站发表读者评论,并不代表我们赞同或者支持读者的观点。我们的立场仅限于传播更多读者感兴趣的信息。
 本文的地址是: http://cnbianhu.com/onews.asp?id=3785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类最新文章
【刑辩亮剑】24岁少女梁某涉嫌贩 朱律师告诉您:亲友被抓后的正确处 最高检明确正当防卫界限:别人拿刀
法官在被害人谩骂声中坚持作出无罪 最高法、公安部明确:2019年, 最高院|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RSS订阅  | 联系我们 

刑事援助热线:0755-89800981 13724320918
  网站实名:《中国刑事辩护网》 《中国刑事律师网》 《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网》
copyright cnbianhu.com/ since 2008  备案号:粤ICP备10096640号
Design by 深圳赛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