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中的照片有三四百张,记录着妻子和那个被称为小伟的男人每天长时间的裸聊外,更让小强无法接受的是,妻子与小伟裸聊时还故意让儿子小杰在场,此外,妻子竟然让自己年幼的儿子脱光衣服,任视频中的小伟挑逗儿子。 “我说儿子怎么不对劲,幼儿园的老师几次跟我反映,说儿子耍流氓,有时跟小朋友们玩着玩着,就开始脱裤子----”小强说自己以为孩子调皮,严厉批评,甚至还打过孩子,原来儿子出格的举动是妻子造成的,“这不在毁孩子吗,真是不配做母亲”。
大年初三讨要抚养费 被情人打残
为了讨个说法,2011年的大年初三,小强抱着儿子找到了小丽,“离婚后妻子从来没给我和孩子打电话,也不给孩子生活费,那天我是以要生活费找到她的”。让小强没有想到的是,打开门后,那个叫小伟的男子也在妻子的出租房里,见到这个拆散自己家的罪魁,小强急了,一番争吵后就是动手,结果,没想到小伟居然拿刀砍伤了小强,于是小强报了警。现在,小强只等着做完伤情鉴定,“我要让他坐牢”。
2011年3月2日,小强将小丽和小伟告上房山法院,要求二人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害赔偿5万元,同时,作为儿子的监护人,小强代替儿子起诉二人,索赔金额也是5万元。
开庭时,小丽和小伟都未出庭,并始终拒绝与丈夫、儿子联系。
2011年5月20日,房山法院做出了一审判决,认定小丽和小伟的裸聊行为对原告的人格尊严权造成了严重损害,支持原告的诉求,但同时认为,原告主张的精神损害赔偿金数额偏高,最终判决,二被告赔偿小强精神损害赔偿金一万元。同样儿子小杰的赔偿金也是一万元。
截止发稿时,小丽和小伟还没有提起上诉。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