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量刑过程脱离案件的人文因素和地域因素,避免同案不同判呢?
在上级法院和院党委的支持下,我带领相关人员,展开了量刑规范工作的前期调研和可行性研究。
那段时间,课题小组成员的工作时间是每天晚上6点至10点,再加上双休日。最后完成的基础登记表有6000余页,摞起来有一米多高。
就这样,3年后,《淄川区人民法院常用百种罪名量刑规范化实施细则》及《人民法院电脑辅助量刑系统》应运而生,淄川法院也成为全国法院系统率先开展规范化量刑的基层法院。
然而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在这个过程里我们也承受了相当大的压力。但是我认为,有争议是好事,这说明了改革的重要性。对于量刑规范化,我的信心从未动摇,因为公正与效率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李娜整理)
细化指导意见把风险降到最低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院长何国雄: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在全国基层法院中是“刑事收案大户”,近年来每年刑事收结案均超过2000件,位居广州基层法院之首。
2009年6月,白云区法院被上级法院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开展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的基层法院之一。如何扎实有效推进改革?如何处理好改革与繁重的清案任务的冲突?
多年的刑事审判工作经验让我意识到,量刑规范化改革涉及面广、影响重大,一定要周密部署、细心实施,把改革的风险降到最低。
经过深入的分析和思考,我认为,首先要准确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的两个指导文本,以检验其可操作性,其次要科学解决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在我的主持下,我们院专门成立的课题小组对前5年所审结的刑事案件进行了统计分析,修改和完善了我院的量刑指导意见和量刑程序指导意见两个实施细则,细化了最高法院的两个文本,增强了指导意见的可操作性。
经过一年4个月的探索,我们院刑事审判出现了明显的“一升一降”现象:一是通过释明赔偿情节,促使有赔偿能力的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调撤率明显提升;二是量刑公开透明后,刑事案件的上诉率明显下降。(李娜整理)